唐朝好地主:天子元從 作品

第426章 拜相的誘惑


                 “朝廷現在有正倉、常平倉等。”

  “正倉,存儲的是百姓正租,收來的租用於支付官員俸祿、維持朝廷日常用度。”

  “常平倉也是古以有之,和糴糧食,穩定市場價格。”

  “前朝開皇年間,下詔各縣置社倉,各州縣置義倉,諸州百姓及軍人勸課當社,共立義倉,收穫之日,隨其所得,勸課出粟和麥,於當社造倉儲存,若時有不熟,當社有饑荒,以此谷賑濟。”

  隋朝的社倉制度,曾經搞的很不錯,開始是在鄉里結社,每社區的百姓,糧食收穫之後,大家自願捐一些糧入倉,派人管理,等到饑荒的時候開倉賑濟。

  後來又發展到按戶徵納義倉糧,從五石到五斗,對沒田地者和商賈,也按等徵收,下下戶不收,後來又發展為按畝徵收,王公以下,畝納二升。

  大唐建國十年,也曾建義倉,但經歷戰亂,以前的義倉體系早沒了,這些年也沒真正完備起來。

  武懷玉現在提出,應當全面恢復義倉。

  溫彥博說現在恢復義倉也不易,主要是許多百姓都還沒恢復過來,正租之外還要交這義倉糧,這等於又增添了百姓負擔。

  “我建議按畝徵收,每畝納二升,一畝地兩升糧,相對來說不算很高,如果地少的,也交的少。地多的,更沒多大負擔。”

  溫彥博則說現在朝廷還沒有完全掌握天下田畝數量,沒有實際的田畝數,就無法有效按畝徵收。

  “田畝數可以慢慢統計,按畝徵收,各依土地產出交麥、稻、粟等,畝納兩升地子。無田的商人、工匠等,則按戶等徵收。”

  武懷玉堅持要按畝徵收,其實就是把這當成了一個新的稅源,朝廷正稅是租庸調製,正租就是每丁每年納租兩石粟。

  理想的情況下,一丁能分到一百畝地,其中少部份需種桑、槐、棗,其餘的都種糧食為主,所以兩石粟也就相當於一兩畝地的產量,正租稅率也就五十分之一左右。

  不過實際上嘛,一丁能分到一百畝足額田地的,那是少之又少,尤其是京畿之地,現在開國之初還好點,基本上都享受到了第一波分田紅利,但慢慢的就越來越難分到地了,所以實際稅率是越來越高的。

  按戶等徵義倉糧,跟正租按丁沒啥區別,如果分地不足,那實際負擔很重。

  所以直接按畝徵收,就比較直接也公平一些。

  如果按戶徵,除最下等戶,其它的最少要徵五斗,相當於二十五畝地,但現在多數八等戶,是沒有二十五畝地的。

  按畝徵,影響最大的就是最窮的和最有錢的地主。

  一個地主良田萬畝,按戶也才交五石,可如果畝徵二升,那就得交兩百石。

  偏偏這田地實際大多數就是在這些貴族豪強地主們的手裡集中著,所以按戶徵,那基本上得少徵九成以上。

  現在朝廷財政這麼困難,武懷玉可是早盯上義倉了。

  義倉糧可不僅僅只充做備災備荒糧的,他是把這當成了一項正稅,發展成地稅。

  這義倉糧收上來後,當然不可能就放在倉庫裡躺著等災荒,可以拿出部份來出借給常平倉,常平艙再拿來做本錢,放青苗貸。

  這樣倉中的糧食也能及時的輪換更新,也能發揮更好作用幫助百姓等,也能為朝廷賺點錢補貼。

  一畝收兩升糧,一億畝那就是兩百萬石糧,大唐耕地好幾億畝,不敢說全盛時期的七八億畝,現在核心區三四億畝是有的,所以如果真能都徵上來,那這個義倉糧一年就有六七百萬石,甚至能達到上千萬石。

  哪怕一年就五百萬石,也是很驚人的一筆了,對於眼下窮的不得了的貞觀之初,這可是好大一筆。

  如果一年再拿出兩三百萬石糧借給常平倉放貸,按年息四分來算,這一年能有一百多萬石的收益。

  要是一年義倉糧有一千萬石,拿五百萬石給常平倉做本錢,一年就能有起碼兩百萬石糧收益。

  賬是這麼算的。

  武懷玉簡單的寫下這一個個數字。

  李世民呼吸都急促了幾分。

  魏徵和王珪也不淡定了。

  甚至魏徵還想到,要是朝廷一年能拿出幾百萬上千萬石糧食,低息借貸給下幾等戶的百姓,那每年就會有大量百姓不用再找寺院、貴族、豪強們借高利貸,百姓負擔會減輕很多,會有許多人不用最後債臺高築,被逼的賣兒賣女典妻賣地破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