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欣寶 作品

第七十四章 廢井田,立田賦

並且田賦也有年齡規定。

未滿二十歲的民眾,不用繳納田賦。

已滿五十歲的民眾,同樣不用繳納田賦。

男子的田賦是七百五十斤糧食,女子的田賦是五百斤糧食。

沒有能力耕種農田的女子,可以用布匹來折扣田賦。

因為男人的生產力要比女人的生產力更高,所以國君玉蝶還對生育男孩的家庭有額外獎勵,主要是獎勵布匹。

而對生育女孩的家庭卻並沒有獎勵。

這是生產力導致的重男輕女,男人比女人能夠為統治者創造更多財富,統治者自然而然更希望臣民多生男孩。

當然了,這樣的重男輕女僅限於被統治者,作為王公貴族,自然是沒必要對自己家人重男輕女的,畢竟王公貴族又不用下地幹活,用不著親自勞動創造財富。

因此,我們並不能因為欣國有女人當貴族,有女人當官,就認為欣國沒有男尊女卑。

事實上,哪怕最不男尊女卑的欣國,也依舊是男尊女卑。

因為我們不能用上層社會的情況來說明整個社會的情況,上層社會並不用親自勞動。

或者說,以其說是重男輕女,不如說是“重更能幹活的牛馬,輕更不能幹活的牛馬。”

無論男女,對於欣君而言,都是創造財富的牛馬,區別在於,男性牛馬因為體力的原因,能夠為統治者創造更多財富,所以更加受到統治者的重視。

在農業社會,不可能不重男輕女,因為在農業社會,男人天然地比女人能夠創造更多財富,在人類社會中的重要性更高。

除了獎勵生育男孩的家庭,還對未婚的女子有規定。

女性臣民十五歲如果不結婚,就要額外繳納一筆【不婚稅】,不婚稅的額度是每年一百斤糧食,可以用布匹等價折扣。(注:此法令只對平民和國人有效,貴族不需要遵守。)

而對於男姓臣民,則沒有強迫要求。

因為上層男性控制了大多數女性,能夠留給底層男性的女人並不多,很多男人打光棍、共妻,這些都是正常現象。

因此,只強迫女人結婚,並不強迫男人結婚。

刺史除了監察各地農莊,還要負責監察各地的田賦,還要負責監察各地的婚姻情況。

當地長官需要提高臣民的生育率,刺史會隨時巡查當地長官的生育率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