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欣寶 作品

第七十四章 廢井田,立田賦

又三年後

欣國二百零二年春(前844年)

當鎬京的周天子(周厲王)正因為改革變法而得罪了一堆人時,欣國的改革變法卻循環漸進,穩步推進。

周天子的變法主要集中於專利制度,所謂專利制度,便是壟斷山林沼澤等野地的收穫。

以前,民眾在山林中打獵或者在河流湖泊中捕魚的收入,一部分上交給當地貴族,一部分留給自己。

現在,周天子壟斷了這些收穫,民眾在山林中打獵,或者在河流湖泊種捕魚的收入,不再上交給給當地貴族,而是上交給王室。

如果只是這樣,其實問題也不大,無非就是得罪貴族而已,國人民眾其實無所謂,反正給誰保護費交不是交。

問題的關鍵在於,周天子沒明白德,不懂得分利。

他壟斷山林沼澤湖泊後,保護費提高了許多。

以前,貴族經營山林沼澤湖泊時,國人民眾只需要上交三層的保護費就可以。

現在,周天子壟斷以後,得上交五層,國人們的經濟負擔變得更加沉重。

以至於他的專利變法,既得罪了上層的貴族,又得罪了下層的國人民眾,可謂是兩頭不討好。

如果是讓欣聖祖搞專利變法,就會利用“德(分利)”來拉攏國人和一部分貴族。

什麼意思呢,就是隻收回一部分不聽話的貴族的山林沼澤,對於聽話的貴族,則不收回他們的山林沼澤,對於中立的貴族,則採取折中辦法,從他們的山林沼澤中分走一小部利益。

並且,對於自己壟斷經營的山林沼澤,收取的保護費還可以比貴族稍微低一點。

拉一派,打一派,殺一派。

永遠不要把你的敵人想象成一個共合體,要懂得用“德”來分化他們,讓他們自相殘殺。

如此,既能增加國庫收入,把原本屬於貴族的財富變成自己的財富,又不至於得罪全部貴族,更不至於得罪國人民眾,相反,還能得到國人民眾的支持,因為國人民眾因為你的改革變法而減輕了經濟負擔。

田稅制的變法很順利,一些貴族也在自己的封地推行田稅制變法。

至於有些平民沒有五十畝地的情況,欣玉蝶也想到了應對辦法。

那就是可以租借國家的田耕種,但是租借國田耕種,除了每年繳納七百五十斤糧食的田賦,還得額外上交租田的一半收成作為良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