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叫我不夜君 作品

第281章 歷史

 自古以來指責皇帝便是死罪一條,被列入謀反罪中,屬於十惡不赦之列。所以言官們即使直言進諫,也只能對事不對人,不敢指責君主本人的過失,只能小心翼翼地說:“陛下,這樣做不妥,應該那樣做......”。唯有韓愈和海瑞敢於在奏疏中直接斥責皇帝,指出他們的昏愚之處,所以《諫迎佛骨表》和《治安疏》流傳千古。但在正史中還留存著一篇揭批皇帝罪行的文章,那就是由李密授意、祖君彥執筆的《為李密檄洛州文》。 

 在這篇檄文裡,李密列舉了隋煬帝的十大罪狀,控訴他不配身為人君,隋朝也已經失去了民心;所謂“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李密號召天下人共同推翻隋煬帝,廓清宇宙、再造太平。《為李密檄洛州文》被《舊唐書》全文收錄在《李密傳》裡,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也有提及,並且摘錄了其中的一句話——“罄南山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意指隋煬帝的罪行馨竹難書。耐人尋味的是,宋祁在編《新唐書》時,卻把這篇暢快淋漓的檄文刪得一乾二淨,一字不留。宋祁在《祖君彥傳》中寫道:“祖君彥負其才,常鬱郁思亂,及為密草檄,乃深斥主闕。”認為《為李密檄洛州文》是牢騷文人的洩憤之作,對隋煬帝過於抹黑,故而不值得采錄。 

 然而,如果我們將檄文與《隋書》、《唐書》、隋唐文集中的事實對比一下,就會發現祖君彥列舉的十大罪狀,全都證據確鑿、絕非虛構。 

 隋煬帝共有哪十大罪狀? 

 李密曾做過隋煬帝的侍衛,對宮闈醜事有所耳聞,所以《為李密檄洛州文》揭露了許多隋煬帝不為人知的罪惡。 

 其最大的罪狀就是得位不正,檄文先是指責隋朝欺人孤兒寡母,竊取北周的天下,並非民心所歸,眾望所至。這個政權對於百姓毫無恩德可言,也不是百姓自主選擇的結果。隋煬帝從其父那裡學會了大盜竊國的手段,不僅迫害長兄,而且還鴆殺乃父,罪惡滔天。檄文中寫道“先皇大漸,侍疾禁中,遂為梟獍,便行鴆毒。”這與《隋書·后妃傳》中的記載一致。 

 煬帝的第二大罪是淫亂後宮,敗壞人倫。蘭陵公主為同產之妹,宣華夫人為先帝妃嬪,煬帝盡皆染指。檄文寫道:“禽獸之行,在於聚麀,人倫之體,別於內外。”這與《隋書·煬帝紀》裡的“自高祖大漸,暨諒闇之中,烝淫無度,山陵始就,即事巡遊”高度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