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虎 作品

第339章 站隊的官員

 秦剛之前對付過的明州馮家案,還有滄州的張徠案,便都是典型的“真犯死罪”,一經審理定刑之後,只需要走完了流程,便難逃一死。

 而販賣私鹽,在宋刑中雖然是超過十斤便就可判死罪,可即使是販賣的數量再多,卻仍然還是歸屬於“雜犯死罪”之中。

 而在一般情況下,只要是“雜犯死罪”,即使初判了後,在上報到了州、路一級中,無論是知州,還是路提刑官,都可以在收到死刑申請後,有權直接改以替代刑或減等為流刑,從而並不會被實際執行死刑。

 也就是說,這次的岑穰明知道胡濤犯的只是“雜犯死罪”,最終大概率是不會被處死的。但是他還是堅定地來做這個壞人,先行判處胡濤等人死刑。

 哪怕接下來在報到婺州知州、以及再報到兩浙路的提刑官時,任意一個地方會出來做好人,將其改成免於死刑處罰的其它流刑罪,他也決不退縮。

 很簡單,這是他在向秦剛表示自己的官場站位立場的機會,更是他表達決不向胡濤這種勢力低頭投靠的堅定決心。

 杭州,兩浙路轉運使司兼知州衙門,後宅。

 胡宗哲正與悄悄地來杭的女婿陳舉兩人,在一起秘密地商議。

 由於鹽民請願失敗、夏罡伏法,最終他的兒子胡濤便在義烏縣被判了死罪。

 當然,前面講過,這個死罪最終是判不下來的,在報到兩浙路之後,便被改判成了刺配三千里。

 而令其頭疼的卻是,義烏知縣直接判了胡濤死刑,尚可以推託是秦剛正在那裡,迫於他的壓力而不得不為之。但是隨後的婺州知州,居然竟沒有站出來先做改判的“好人”,竟然是直接簽了同意之後,再報到兩浙路的提點刑獄司。

 全靠是他沒敢大意,提前好好地託請了路提刑官,這才能夠攔下來,改成了現在的流配之刑。

 這便充分說明了,婺州知州與義烏知縣都是在站隊,他們雖然明白這樣的死刑定罪,無論怎麼樣,哪怕是兩浙路同意,還要上報到朝廷,在復奏後,一樣還是會被改為刺配流刑的,但是他們依然還是判了,其實也就是明白無誤地在官場中,清晰表明了自己“挺秦”的政治立場。

 畢竟,誰都知道,他胡宗哲今天的官位,就是靠了舉報秦觀而扶正的。而東南海事院的巡閱使秦剛,又曾有著為陪同恩師秦觀不惜兩次辭官之盛名。

 所以,秦剛並不在意胡濤最終的生死,他實質卻是非常滿意於目前整個兩浙路官場對其的態度——包括那位兩浙路的提刑官,在表面上給了胡宗哲的面子之後,一轉身便將胡知州向他託信的書信在私下裡轉交給了秦剛,並特別解釋了自己的為難之處,就差想說自己其實也是想要直接判胡濤死刑的。

 秦剛收下了眾位官員的好意,也進一步知曉了自己在兩浙路與胡宗哲對決的實力情況。

 而胡濤一案中,他與幾名從犯都是刺配三千里,已經是此時僅次於殺頭的重刑了。接下來,只要能徹底扳倒胡宗哲這棵背後的大樹,這些人渣嘍囉們,也就永無翻身之日了。

 而此時,與胡宗哲一起悄悄商議的陳舉,不僅是他的女婿,此時也是正在湖北路轉運使司的轉運判官。

 當初,他還沒有做這判官這一職位時,在得知自家岳父因為舉報秦觀得功之後,也按捺不住小小的野心,有樣學樣地回去一通好找,很快就把眼光鎖定在了那時正好被貶到荊州的蜀黨中堅黃庭堅身上,找出了他在那裡所作的一篇《荊南承天院記》,從中羅織罪名,誣其含裹謗訥,於是黃庭堅再次被貶為編管宜州。

 不過,那個時候,由於蜀黨已經基本沒有了影響,陳舉的舉報不過遂了某些當政者之心,卻並沒有給他什麼實際的回報。只能通過之後的各種鑽營,才爬到了現在的位置上。

 然而在眼下,最令這對翁婿崩潰的事實便是:黃庭堅與秦觀居然在前次的朝廷大赦中北歸了。起先看到的是朝中的決議文書,而在這次陳舉過來之前,他卻是已經在當地確認過,兩人都已經是實實在在地回來了。

 當然,無人知曉的卻是,移潭州安置的秦觀,卻是目前假扮得幾無破綻的一個替身。

 但不管如何,朝中前些年一直喊著斬盡殺絕的蜀黨中堅,為何能夠觸底北歸?任誰都能看出來,在這其中,至少是有著皇帝給秦剛面子這樣的一個因素。

 “去京城走走蔡承旨的門路吧?”陳舉提出了他的建議,這是他對於京城裡各方勢力進行過仔細分析並權衡之後的判斷。

 “不行,蔡元長之前與那秦剛甚是交好,而且那廝又有什麼能量?還不如他兄弟蔡卞,多少也是一個執政。我覺得,這件事,還是要去找章相公走走路子更有把握。”胡宗哲總是認為,自己一直追隨著章惇,這麼多年來又是忠心耿耿,總不會不給他一條好出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