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萬稅之王

 光是聽到分稅兩個字,外加蕭盼盼剛剛提了一嘴的國稅和地稅,一眾古代人傑們大致就猜到了這個制度是什麼意思。但順著這個猜測思考下去,他們並不能確定這一方法不會導致所謂的黃宗羲定律的出現。 

 蕭盼盼自己也沉默了片刻,她需要思考分稅制嫁接到古代的可能性,最後的結論自然是不可能。 

 “分稅制的全稱叫分稅制財政管理體系。”蕭盼盼解釋道,“你們的時代還推行不了我們這個時代的分稅制,但這是個可以參考的思路。” 

 “這項制度推行的基礎,是對地方事權的合理劃分,同時根據各地的稅收情況來劃分各地的預算收入。” 

 地方事權四個字,讓一些皇帝皺起了眉頭。 

 “具體的操作就是將稅種劃分為國稅和地稅兩個大類。國稅用於中樞財政,地稅用於地方發展。因此就有了事權和財權的結合與劃分,中樞財政需要覆蓋國家安全,中央國家機關的運作,國民經濟的建設和調控,以及對國家直接管理的項目進行出資,比如修黃河什麼的。” 

 聽見修黃河三個字,朱元璋的嘴角下意識的扯了一下。 

 “地方財政則主要承擔該地管理機構的運作,和社會事業發展所需要的支出。” 

 蕭盼盼剛剛說完,朱棣就提問道,“所謂該地的管理機構,是指地方官員的俸祿由地方直接出嗎?” 

 蕭盼盼點頭,“但你擔心的事情不會發生,首先到了宋朝之後,官員已經徹底變成了流官,地方做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其次,在你們的時代還無法做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的分立,徵稅這件事就如我之前說的一樣,只能由國稅局統一管理。” 

 “也就是說,地方政府的職能其實已經被拆分了,不會存在地方壟斷政權和財權的情況。” 

 聽到這個解釋,一眾皇帝安心了。 

 蕭盼盼又思考了片刻,繼續說道,“在分稅制中,有一種稅叫朝廷和地方的共享稅。我們用攤丁入畝來舉例,這一項財產稅的收益完全可以由國家和地方分潤,比如三七分,國稅拿七成,地稅拿三成。這樣一來就能緩解地方財政不足的問題了。” 

 一眾皇帝覺得這樣的分成顯然是不夠地方開支的,不僅如此,朝廷的收益其實也增加不了多少。劉徹自然也想到了這一點,於是把這個疑問告知了蕭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