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和大米 作品

第704章帝王般的荷蘭首相

    赫爾曼.範佩龍最終否定荷蘭會出現南美洲國家那樣頻繁換統治者的現象。

    “正因為如此,在荷蘭,人們曾形象的講米利堅總統稱為‘帝王般的總統’,用來描述米利堅總統掌握的巨大權力,實際上,荷蘭和英國首相的權力絲毫不弱於米利堅總統,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從制度層面上看,米利堅總統只掌握控行政分支,荷蘭英國首相這同時掌握行政分支和立法分子”

    “但是英國和荷蘭不僅是政府首領,同時也是下議院多數黨的黨魁,如果這次基督教黨和社會黨聯合組閣成功的話,那麼組成的執政聯盟首領也是如此,總之,荷蘭和英國首相,從內政到外交,從議會到內閣,首相都是具有絕對權力和地位,幾乎一個“帝王般的首相””

    他更進一步指出,“作為政府首領,英國首相和荷蘭首相一樣,享有組建內閣權力和任免權力,這些權力使其對內閣擁有絕對領導地位,相比之下,同時政府首領的米利堅總統,對各部部長卻只享受有提名權力,需要經過米利堅參議員通過同意後方可任命。

    荷蘭首相和英國首相則是任免上,指需要經過各自國家的國王同意,直接就可任免內閣大臣和非內閣大臣,而國王的同意基本也只是象徵性的,當然,要看國王的態度”

    各部部長在內閣會議上只能夠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最終決定權掌握在首相手中。

    在一些重大議題上,首相也通過內閣委員會、政策小組縮小討論範圍,控制政策走向。

    這些都使得各部大臣與首相的政治主張不容易背道而馳,首相的權力由此得以強化。

    於是,荷蘭和英國的首相對於整個國家的內政外交事務,就擁有看了絕對的領導權。

    而作為黨首或者說黨魁,首相對荷蘭和英國的議會控制權力也逐漸強化,在荷蘭,若想成為首相,必須成為眾議院多數黨黨魁或者執政聯盟的首領。儘管眾議院設有議長,但只有主持會議等議程序性職能,沒有影響到議事結果的實際權力,坐在前排議席的首相雖然名義上並不能主導議會,卻可以通過政黨身份操-縱議員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