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小羊羔 作品

第306章 法不責眾

    “今日之事,實為我吳國邊遠之地的一個縮影。”

    “幾乎每一年,不管是村人械鬥也好,個人私鬥也罷,死傷者皆不可計數。”

    “如此,還請大王引以為鑑,嚴加懲處參與械鬥之人,以儆效尤!”

    聞言,慶忌不置可否,又將目光放在孫武的身上。

    “長卿,你有何看法?”

    孫武沉吟片刻,道:“大王,恕臣直言,法不責眾。”

    “而今參與械鬥之村民,多達百人,大王或可從中找出殺人者,重傷人者,使其服勞役或受刑,然後發配戍邊!”

    范蠡與孫武的說法不同,但本質上是一樣的。

    法不責眾!

    春秋時期,列國都還主張以仁德治國。

    除非是十惡不赦的罪過,要不然還罪不至死,頂多就是受到較為嚴酷的刑罰,然後流放戍邊。

    正如范蠡所言,天下列國的私鬥之事,比比皆是。

    哪怕是“衛地多君子,其國無患”的衛國,也有仇殺的事情發生。

    在吳國、秦國、楚國這樣的偏居一隅的國家,與戎狄蠻夷雜居,當地人更是不服王化,桀驁不馴。

    他們的私鬥,往往不是個人的仇殺,而是兩個村子之間的大規模械鬥。

    搞不好,還會發生一個村子屠戮另一個村子的事。

    這樣慘絕人寰的事情,可不是慶忌願意看見的。

    而對於個人仇殺,實際上列國都持贊成的態度。

    如齊、魯、衛、晉等中原國家,深受華夏文化薰陶久矣,但對於手刃仇敵的人,往往贊其為“勇士”,有孝心,有義氣。

    慶忌還聽說過一個比較荒唐的事情,那就是在幾十年前的吳國,有一名壯士曾為摯友復仇,殺死了殺害摯友的人。

    然後,對方的兒子又一怒之下,殺了那個壯士,壯士的兒孫又復仇,滅其滿門……

    對於這樣的事情,當地的官府卻是不聞不問,豈非荒唐?

    古人神奇的腦回路,還真不是現代人一時半會兒的就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