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小羊羔 作品

第307章 教化萬民

    這一次的村級械鬥事件,讓慶忌深刻的認識到,光是是仁德禮義治國,根本行不通。

    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以法治定國,不知現在可行否?

    “少伯、長卿,寡人慾重刑罰,而讓國人皆知法守法,人人勇於公戰,怯於私鬥。不知爾等以為,可否?”

    慶忌再一次詢問坐在對面的范蠡與孫武。

    慶忌是穿越者,固有的觀念跟這個時代的人都有所不同。

    再加上,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遇到不解之事,詢問范蠡和孫武這兩個大才肯定是沒錯的。

    “大王,這恐怕不妥。”

    范蠡搖搖頭道:“刑罰之事,本就殘害過甚,人人皆畏懼,談之色變。”

    “若大王加重刑罰,或有一時之效,而無長久之計。”

    “若再發生今日之事,大王當何以自處?難不成,要將所有犯事者,所有參與械鬥之人全部緝拿,一一治罪?”

    “不錯。”

    聽到這話,范蠡頓時不澹定了。

    “大王,法不責眾矣!責罰數人,或無傷大雅。然將幾百人全部治罪,恐人心不服,生出禍亂。”

    范蠡口中所說的“法不責眾”,的確不是沒有道理的。

    但,慶忌卻不以為然。

    後世的商鞅變法,變法之初,曾殺八百多個私鬥的人,將整個渭水染成紅色。

    按照歷史的記載,商鞅殺的八百多人裡面,不僅僅有當年私鬥成風的罪犯,而且還有一大批因為隨意倒垃圾。

    甚至是隨地大小便的人物全部要拉出來,剁手剁腳甚至砍頭!

    可以說當年八百多人裡面,有的人的確犯了法律該殺,有的人只是倒了個垃圾,結果也丟了一條命……

    具體如何,慶忌不得而知。

    但,慶忌也能理解商鞅的這一做法。

    商鞅之所以這麼幹,關鍵來源於所謂的亂是必須要重法。

    因為亂世重法典!

    自此之後,秦人寧可斷掉一隻手,也絕對不敢在隨意的與人打鬥,最終只能靠法令解決。

    最典型的,是韓信的“胯下之辱”!

    韓信面對一個無賴要他鑽胯下的時候,他並沒有拔劍殺死無賴,而是老老實實的從無賴的胯下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