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小羊羔 作品

第112章 編戶齊民

    范蠡朝著陛臺之上的慶忌,  垂手道:“大王,  臣以為應該就口賦,推出一項新的改革。即勒令凡一戶之中,有兩個成nian男丁以上,必須自成一戶,娶妻生子!”

    “違者必究!”

    “臣曾經走訪過吳國各地多日,吳國與晉、魯、楚、齊等天下列國一般,都存在一個較大的問題。”

    “即,年過弱冠,甚至於而立之年的男子,尚且沒有與父母分家而過。每當父親過世之時,幾個兄弟才會分得田地、屋宅、農具、耕牛、布帛等等遺產!”

    “如此,我吳國的戶數這才無多,寄居於父母之家的男丁,即便已經娶妻生子,都未能真正成家立業,同樣缺乏生產的積極性。”

    “這般隱患若不杜絕,何以提高黎庶之生產力?”

    一聽這話,慶忌不由得微微頷首,表示贊同。

    關於吳國民間這樣的情況,慶忌是知道的。

    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是吳地的習俗之一,古來有之,而一旦慶忌加徵人頭稅,遭到最大傷害的就是他們!

    若是能這種推行小家庭政策,他們受到的影響則將大大減小。

    三十稅一的人頭稅,若一戶人家有三個人口,則是必須每年上交十分之一的收入。

    若一戶人家有十個人口,則是必須每年上交三分之一的收入。

    這樣一看,慶忌依舊不能滿意!

    “少伯,寡人以為,即便令黎庶分家過戶,依舊不妥。”

    慶忌搖搖頭,說道:“寡人慾鼓勵黎庶大力生育,增益人口。”

    “適才分戶,黎庶的壓力不大,但經年如此,一對夫妻一年或兩年生育子女,怕是還未等到他們長大成人,其人家已然不堪重負!”

    “是故,寡人之意,口賦的徵收標準還需整改。”

    “三口之家三十稅一,六口之家六十稅一,十口之家以上,同樣按照此類標準,不可更易!”

    “再者,就是口賦,可改為自七歲以上,年六旬以下之人徵收,餘者皆可不必繳納口賦。”

    “大王英明!”

    季札、孫憑、計然等一眾大臣不由得大聲稱讚起來。

    范蠡亦是不得不歎服道:“大王英明。是臣有失考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