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好萊塢1980 作品

第一百五十章 歌舞劇為什麼消亡

  “我在五十年代後期入行,從前輩那裡知道一些經典歌舞電影的幕後故事。五十年代以前,好萊塢是大片場制度。

  不管是編劇還是編舞,或者作詞作曲,都被大片場僱傭,拿工資獎金。這樣就可以大家每天在一起合作,共同編寫歌舞片的劇本。

  現在的好萊塢,各個工種都是自由職業者,大家都是一部電影換一批專業人士,在影片拍攝的不同時間段進組。

  編劇和作詞人,編舞和作曲人,根本沒有長時間配合的默契,也不可能一起工作幾個月搞定歌舞片的歌舞環節。

  所以好萊塢大片場制度解體以後,對幕後創作人員合作程度要求最高的歌舞片,是最早消亡的片種之一。”

  接過帕翠莎·伯奇遞來的紅茶,羅納德道謝後喝了一口,“那當初油脂是怎麼做到這麼完美的呢?伯奇女士你還因此拿到了百老匯託尼獎的最佳編舞。”

  “因為我們是舞臺劇”,帕翠莎·伯奇露出了懷念的神色,“你沒有參與過舞臺劇的製作吧,羅納德?”

  “沒有。”

  “舞臺劇和電影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藝術,‘油脂’一開始也不是在百老匯演出的。我們在芝加哥演出了很多場,每場都可以根據觀眾的反應,來調整戲劇結構不妥當,唱詞不完美,等等缺陷。”

  “然後是紐約的外外百老匯,繼續改進。然後進入了外百老匯,最後觀眾和評論的追捧,嘭!我們進了百老匯。”

  “但是電影只有一次機會,在拍攝的時候無法根據觀眾的反饋調整,剪輯完試映的時候,如果觀眾反應不佳,也沒有機會再做大的改動,最多隻能做一些小的補拍和修改。”羅納德接茬道。

  帕翠莎·伯奇很欣賞地看了羅納德一眼,“是的。這也是為什麼我更喜歡在百老匯工作,沒有即時反饋的藝術形式,太難了。”

  羅納德聽到這裡,也明白了。歌舞片的創作方法,和其他類型的電影有非常多的不一樣的地方,除非能夠把“油脂之子”先製作成音樂劇,在百老匯打磨一兩年,否則要想拍出比肩原作的電影,是近乎不可能的。

  “你們在拍攝‘油脂’的時候,就是把百老匯的歌舞段落照搬過來嗎?”羅納德問。

  “基本上是照搬,當然也有微妙的不同。”帕翠莎·伯奇說道。

  “比如對演員的挑選,約翰·屈伏塔參加過百老匯版本的‘油脂’演出,但他只能演一個配角,因為他的舞蹈不夠好。而百老匯版本的主角,卻不能演電影版的主角,因為他不夠帥氣。電影鏡頭的語法,畢竟和舞臺劇不一樣。”

  羅納德點點頭,他理解這種選角上的優先級的不同。在百老匯舞臺,觀眾看到的是演員的形體,舞蹈。而電影可以用特寫鏡頭交代演員的樣貌。

  “拍攝原版電影的時候,我們找的都是舞蹈精英,很多配角都跳得比兩位主角好。我還記得一個紐約女孩,她虛報了年齡才參與了背景的群舞。

  我看她跳的實在好,說服導演給了她很多鏡頭。不過後來她還是沒有在好萊塢繼續打拼,而是回去繼續芭蕾學業了。不然以她的素質……哎,好萊塢也沒有更多的歌舞劇讓她發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