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314.花自向陽(31)一更





一則,這些人的名氣大,沒人敢騷擾他們衚衕。有時候搶個福利之類的,這些人好使!小集體嘛,只要維護自身利益,那就能在內部被偏愛。




不信去問問去,他們不會說王賴子騷擾人家姑娘,他們會說這些姑娘出門就是找拍的。




那言辭都是:正經人家的姑娘誰跟混混一堆混呀?咋不騷擾別的姑娘去呢?




你想證明他有罪,得有苦主吧!苦主不敢告,因為弄進去一個,他手底下那些人就不能饒了這個人。要是再去走訪街坊鄰居,這些人一準說這個混子的好話。




你要是說他幹了什麼什麼禍害人的事,人家會說:“那……那咱不清楚,咱不知道!就咱知道的,這孩子挺好的,挺熱心的……你說的這個,那咱沒聽過,不好瞎說……”




這種的,你怎麼辦?




除非因為他,叫大家的利益都受損了!叫你來學習,你不來,找理由推脫,那就是不能完成治安任務。既然不能完成任務,那你們衚衕就等著吧!




等著菜底子,煤渣子,好的大家先分完,剩下的你們分。




家家日子不好過的時候,叫大家的日常生活受這麼大的影響,你別來試試?




林楠笑眯眯的,“李隊長,我知道你的工作最難做。可難做也得做呀!這不是壞事,對吧?我也知道,說起來都是年輕人,淘氣,能有多壞呢?可要是老這麼跟人打架,真要是閃失了,損了哪個孩子,冤枉不冤枉。都是出於好心,配合配合,好好教育教育。這麼嚴管兩年,年歲都大了,都得要過日子了,他就不鬧騰了,是不是這個道理?”




道理當然是這個道理,“成!我回去就傳達。”




林楠又笑著將人往出送,“這些小子送進來十天半月的,你們也能輕鬆輕鬆。”




說的都挺好的,把人送走了。




人一走,所長就從裡間出來,“你小子,這辦法真是……”




“沒法子呀!警力有限。警車沒有,就咱這幾雙腿,天天跟著這些小子跑。夜裡出警這都成了家常便飯了。”




邊上的同事也說,“真是!我寧願跟著這些小子在屋裡關著大眼瞪小眼,也不願意天天的蹬著個破自行車出警,一天到晚沒個清閒的時候。”




林楠還跟所長申請,“您看,咱這地方有限,圈不住這麼混蛋。要不,您聯繫一下看守所那邊,借用他們的地方……”




“成!不過,這事你提的,你負責!”




大家都笑,誰聽見那些混混貧嘴不頭疼呀?特煩跟這些人打交道。




林楠應的特別痛快,“行!我負責。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嘛!”




他挨個通知轄下的每條衚衕,那有名的混混不在名單上可不行!有些人務必得來,這是點名要的——比如王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