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大明當皇孫 作品

第277章 丁顯

  “枉我心懷高遠,志蕩八方,如今卻大才難展,壯志難酬,明珠蒙塵...”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怎麼就活成了這一副雞零狗碎的模樣...”

  他出自建陽的一個山村,在村子裡算是一個小有餘才的地主。

  建陽這個地方文風盛行,是集編著、雕刻印刷與出書的聖地。

  正因為如此,這個地方讀書與認字的門檻相對於其他地方會低一些,所以容易出一些大儒與文士。

  他又是出自小山村,根據當地的風俗,在下地幹活兒的時候,家裡的佃戶農夫們都會喝些酒來解乏,耳濡目染,所以他自小就鍛煉出一副不小的酒量。

  雖說在國子監讀書從不飲酒,可畢竟底子還在,這次在宋訥這充其量算是涮了個嘴。

  本來想再喝些,借酒消愁也好,可看每次舉杯時候宋訥都直勾勾的盯著他嘬腮幫子,一副心疼酒肉要送客的樣子,他就識趣的告辭了。

  “賠罪不成,又白混了一頓酒肉...”

  丁顯自嘲的想著,回到了住處。

  看到他進門,夫人熱情的迎了上來,接過他手裡的袍子,又聞見他嘴裡濃烈的酒氣,趕忙倒了杯熱茶遞了過去:

  “夫君先潤潤喉,妾這就給夫君燒水洗腳...”

  丁顯的夫人是童養媳,是丁顯的爹在他五歲的時候替他迎娶過門兒的。

  因為兒子要讀書,丁顯的爹想了想,咬牙買了個丫頭,平常伺候讀書與飲食起居,磨墨、鋪床、做飯之類的活兒。

  她是鄉下人,她娘也沒有文化,就隨口起了個名字叫土球,聽見了知道是叫她,能答應一聲就成。

  後來丁顯讀了些書,嫌土球這個名字不好聽,就給改了,叫淑華,李淑華...

  她比丁顯大了八歲,一路扶持而來,如今三十三,正是熟透了的年紀。

  等水燒好了後,李淑華就蹲下身子,替丁顯除了鞋襪,溫柔的替他洗著腳。

  良久無聲,直到用一張乾布擦乾丁顯腳上溼水的時候,李淑華才有些糯糯的開口:

  “夫君,我...我錯了...”

  “啊?”丁顯一愣,隨即有些好笑,又愛憐的捧著她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