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天子元從 作品

第659章 大膽

  朝廷正規監管,也能避免百姓被“臣還有個建議,兩稅新法後,徵收上來的稅賦三分,一分留存州縣,一分上供中央國庫,還有一分則送各道支度使司衙門財稅三分,讓地方州縣能夠有點財權,不用事事請示朝廷撥款。以前地方留存的,往往不足兩分,這更加劇了地方貪腐,都是窮造成的。

  現在三分財政,一分直接上供國庫,一分則進入各道支度使衙,進入常平倉等一旦地方有災情等,也便於及時調撥轉運,甚至還能用這筆錢,在常平倉進行和買等,糧價低時加價買入保底,糧價高時再平價放糧安民。

  “既然給地方留了火耗,以及工食錢攤入田畝,還需要給地方那麼多稅賦嗎?”

  “陛下,地方其實要做的事情很多,官吏俸祿,胥役工食錢,在衙輪役當差的百姓飯食,每年祭祀之費,還有撫濟孤寡,還有就是驛站支出,以及修橋鋪路等,城池官署學校等的修建、維護,還有地方鄉勇團練的訓練,官學校,醫學校的開支,甚至是防洪防,水利維修,其實要花錢的地方太多,地方沒有財政,則每次辦點事情,衙門就要向百姓攤派,這種攤派往往又伴隨著搭車收費,明明一項開支需攤一萬錢,可能最後百姓們實際負擔了兩三萬錢,甚至更多,就比如說朝廷三年一造戶籍,是按戶收一文紙筆錢,但到了下面,卻是按每口收一文錢,本來朝廷是三年一收,結果地方每年都收,甚至本來這筆錢是包括了手實、計賬的紙筆錢的,結果到現在每年手實,計賬又額外再收錢,有的地方按一戶收一文,有的則又一口收一文,”

  現在糧價這麼便宜,鬥米不過幾文錢,這一戶五六口人,本來三年收一文錢,現在有的地方弄成三年就要收十五六二十文,這都相當於四五斗麥子了。

  地方搭車收費是非常普遍的,那些地方胥吏巴不得經常額外徵收攤派點什麼費用,正好在裡面撈錢地方太窮,那就什麼事都辦不成。

  武懷玉提議把原來攤到丁上的一些錢,折入田畝徵收,攤丁入畝。而原來火耗上的亂像,也全面整頓,統一火耗只准徵兩成,且除了租調、義倉糧可以加兩成火耗其餘的稅賦不得再加火耗,更不許對火耗收火耗兩成火耗都要入賬歸公,一半留存,一半起運租調正稅、工商稅等,全都分成三份,一份留存州縣,一份上供朝廷,一州供給各道支度衙門。

  李世民很認真的聽著現在三原縣,每畝義倉糧徵糧二升,正租二升,一畝就是四升,加兩成火耗,那就是四升八,還有調絹綿,如果再攤丁入畝,一畝又要攤入多少三原五十餘萬畝地,實步估計一畝也就攤一錢,”

  “一錢也不少了,現在鬥米才四五錢,一錢也能買兩升米。”李世民須,“這麼算下來,這一畝地一年,正租兩升,義倉糧兩升,丁錢兩升,就算丁錢不加火耗,那火耗也還有八合,總共一畝六升八合還要攤入調絹每畝兩尺,綿三分,”

  “關中田地,良田畝產兩三石,旱地下田畝產也有七八斗,臣以為這個負擔還是能承受的,具體的,可以再根據田的良瘦,再分田三等,調整稅率,儘量公平一些,”

  李世民計算一番,“朕覺得如果按你現在這稅率,那朝廷能徵到的稅可能要比以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