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川沈溪 作品
第21章 富婆
沈溪以為自己聽錯了。
一千塊?這在禾城這個物價高得出奇的地方,簡直連活都活不起。
不說別的,就是一個月房租,就是那種環境條件最差的合租房,都得要一千多,他一千塊怎麼活?最後不得陶可往裡搭錢?
她問陶可:“這事多久了?”
“好像從我跟他在一起第二個月開始的,他爸媽又沒有醫保,看病可貴呢。”
沈溪一聽這個,眉頭就皺了。看來這每個月給自己留一千塊的孝順好習慣,還是跟陶可交往以後養成的。
就不知道如果他沒交女朋友,他還會不會只給自己留一千塊。
這閔志行畢業後,在某大廠上班,薪水聽起來還不錯,據說到手有好幾萬,但耐不住人家孝順啊,每個月自己留一千,其餘都寄回家了。
當年沈溪的工資卡雖然也被父母捏在手裡,但對於她的收入來說,那錢,真是九牛一毛。
跟這個把自己大部分錢拿回家的男人又不一樣。
孝順這個東西,得先自己能活下去,再考慮其它吧?
沈溪好奇地問:“這事你爸媽知道嗎?”
陶可搖搖頭,她哪裡敢跟家裡說。雖然父母明面上說尊重她戀愛自由,但立刻把她的零花錢給停了,是什麼意思,難道還不知道嗎?
陶家父母做了一輩子生意,對這種男人,打什麼算盤心裡門兒清楚。
但他們又是聰明人,知道父母越是反對,孩子就越是來勁,乾脆就不搭不理,反正男孩子皮相好,就當給女兒長見識了。
只要不懷孕,隨便他們折騰去。
但,從那以後,陶家每個月補貼的零花錢可就沒了。
陶可靠著自己那點工資,養自己貼男友,哪裡夠呢,她手鬆得很,寅吃卯糧的事,沒少做,其實認真算下來,她倒貼也有限,因為她自己還不夠花呢,再加上男友,這日子不就緊巴巴了嘛。
難怪一瓶香水一支口紅就能收買,以前,至少得一個包包。
到底人窮底線就低了。
“其實志行也不容易,他這一千塊錢,也上交給了我,自己口袋裡一分錢都沒有。”
沈溪無語了,拜託,就一千塊錢,不交給你,他上哪騙你幫他交房租管吃喝啊。這種男人,心眼子是真多啊,既佔了便宜,還討了女朋友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