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鮮過海 作品

第六十一章:妖魔做不出這種事

中午的時候,他們就從南疆市坐飛機到了北荒。

北荒省,三線小城裡。

李曉明和王家兩兄弟,在涼城市醫院看見了那個小女孩兒。

小女孩兒在重症監護室,而他們只能透過玻璃,看看小女孩兒插滿管子的身影。

得知他們是報警的人,醫院的人才告訴了他們小女孩兒的情況。

老醫生唉聲嘆氣的說道:“命是保住了,但她受到了太嚴重的傷害,能不能醒來還不確定。我這一生,就沒有見過這麼喪心病狂的父母,說他們是畜生都侮辱了畜生!”

只有給小女孩兒治療的人,才知道小女孩兒遭受了怎麼樣的痛苦折磨。

所有的人都在咒罵那小女孩兒的父母,他們醫生也接觸過很多犯法的人,但像這種案例還是第一次見。

王志豪找到了當地的經治安所,問了一下情況:“你們確定那對父母是人?”

治安所的人所長知道他的意思,無奈的回答:“這無法確定,但應該是。”

“什麼叫應該是?那種傢伙是人?你別開玩笑了!”王志豪都快氣的爆炸了。

所長則還是平靜的說道:“他們是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這種虐待女童的案件其實也不少。”

“我完全不能理解!”王志豪非常憤怒。

所長點燃了煙,深深的吸了一口:“其實妖魔才不會做這種事,能做這種事的,也只有人類了。”

“他們也還能稱為人?他們根本就不是人!”憤怒的王志豪,吐沫星子都噴到了所長的衣服上。

李曉明趴在窗戶邊,看著陽光明媚的外面。

他今天很安靜,一句話都沒說。

因為無論說什麼都是無力的,憤怒到極致或許就是這樣吧……

治安所所長的話很諷刺,什麼叫做妖魔做不出這種事?

這是在說,人類比妖魔更可怕嗎?

千里迢迢趕來,只能隔著窗戶遠遠的看一看。

見不到小女孩兒,無法說一句對不起,毀了你的夢。

也見不到小女孩兒的父母,親眼看一看,比妖魔還可怕的‘人’。

王志豪有錢優勢有關係,他找人看著小女孩兒,如果有需要就打電話。

同時他動用家裡的關係,希望那對父母不得好死。

但很可惜,法律在那裡,誰也不敢觸碰。

下午回去的路上,王志豪在飛機上憤怒的罵著:“為什麼這種父母還有律師幫忙打官司!草!草啊!”

王志豪又開始踹飛機,王志磊只能繼續攔著他。

“律師,不就是為了正義才存在的嗎!那些人還接手打官司,他們是不是人啊!”

“哥,我的哥,不能踹了,要墜機了!”

相比起暴躁的王志豪,李曉明還是很沉默。

王志豪說,他要請張三大律師,把對面的律師也送進監獄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