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通萬界:假千金她靠經營暴富 作品

第397章 第三百九十七章


  【萬界知名度:聞名遐邇(行吧,相信經營者已經摸到萬界知名度的判定標準了,除了常規判定之外,現實知名度提升之後,萬界知名度也會相應提升。)

  好了,經營者猜一猜,這次萬界知名度提升後,會給你什麼獎勵呢?

  哈哈哈猜不到吧,這就告訴你!!!】

  程曼曼:謝謝,我還沒猜呢……

  【恭喜經營者可以正式在萬界經營‘長樂客棧’的分店了!!!

  是不是很高興?是不是很激動?

  先別忙著高興,先別忙著激動,請經營者仔細閱讀以下的注意事項:

  一:可開分店的世界,只有經營者接待過的萬界客人生活的世界。

  二:經營者進行異界穿越前,請經營者與相應世界的萬界客人簽署《異世分店准入合約》(注:合約詳細模板在正文最後方),萬界客人同意後,方能建立進入異界的正規通道,若沒有取得萬界客人的同意或者用其他不合規的手段讓萬界客人簽字,皆會被視作偷渡,一經發現,立即抹殺!

  三:開分店前,請經營者向萬界提交分店建造設計圖以及內部裝潢圖,萬界贈送福利,萬界審核通過後,將會幫經營者免費建造及裝潢(考慮到某些經營者並非建築專業,圖紙可在顱內大致想象即可。)

  四:選址、開業時間以及經營額,由經營者自行決定,系統不做干涉。店鋪的所有虧損和盈利,由經營者自行負責,一旦虧損數額超出經營者償還能力,將會被萬界視作劣質合作對象,永久取消萬界開店的准入資格;若經營者在異界賺取到鉅額的萬界知名度,將會被萬界視作優質合作對象,經營者將獲得萬界更多權限。

  五:不得向異界任何人透露經營者真實身份,一旦經營者真實身份被異界人知曉,立刻抹殺!

  六:注意事項隨時更新,更新後會通知各位經營者,請經營者們嚴格遵守。

  七:以上注意事項的最終解釋權歸萬界所有。】

  程曼曼仔仔細細地將合約看了好幾遍,尤其是第二條和第五條涉及抹殺的,更是仔細。

  【統子,我有一件事情不明白。】

  系統疑惑道:【怎麼了曼曼?注意事項上應該都寫得很清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