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中川方文靜 作品

第221章 相見恨晚

  打架鬥毆構成聚眾鬥毆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你們三個人打受害者一個人,你們已經構成了結夥毆打他人犯罪。

  實話告訴你們吧!你們三個人肯定不是簡單的拘留幾天,罰個款就能解決問題的。

  警察同志,我要找律師給我辯護,黃毛聽完警察的話,他的臉上瞬間變了個樣。

  請辯護律師是你們的權利,我們沒有權利干預你們,你們在這裡簽字吧!

  你們會轉交到公安局那邊去處理,籤個字我酒帶你們先出去了,朱警官說。

  兩位女士,你們點看到了,我們也是按程序來的,至於他們該怎麼處理,不是我們派出所能決定的,王爍看著楊丹和悅如姐繼續說道:

  不過你們放心好了,我會跟進這個案子,處理結果我會及時的告訴你們,兩位美女這樣可以嗎?王爍笑著問。

  “王所長,辛苦你了!”沒有別的事情,我們就先回去了,悅如笑著說。

  美女,你太客氣了,人民警察為人民嘛!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王爍笑著把我們送到派出所門口。

  小陳,你們先聊會,我去個衛生間,悅如笑著跑著去了對面的廁所。

  楊丹從她的車裡拿出一條細支雨花石香菸,塞在了我的手裡。

  小陳,我知道這些東西也不值錢,你為了我被人打了,我一定要好好補償你。

  這個煙你拿去抽,以後有需要我楊丹幫忙的地方,你隨時打電話給我,只要是我能辦到的,出入出錢我都沒問題,楊丹看著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