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第三刀 作品

174 罪有應得


                 周倩出院後,就回到原來的單位繼續上班,當然上班第一件事就是開除蘇明成,正式解除他的勞務合同。

  後來她聽說蘇明成找了個好律師,向法官求情,再加上主動投桉,又拿到受害人和解書,最後只判了一年,緩刑一年。

  周倩得知消息時,氣的牙癢癢,可是一想起王剛威脅的話,又慫了起來。

  本來她以為,自己以後的生活會平靜下來,卻沒想到有一天上班,兩位警官帶著拘捕令來公司,直接從辦公室把她銬走。

  坐上警車的那一刻,周倩還沒回過神來,直到被壓到警察局,提審時,周倩才想起來請律師。

  周倩知道自己這次栽了,警察沒證據不會來抓她。

  果然警察很快就拿出一份份證據,都是她以前坑蒙拐騙的鐵證。

  周倩不知道警察怎麼找到的證據,可是看著這些鐵證,她心如死灰。

  後來金聰帶著律師來看她,周倩臉上都沒什麼笑容。

  “老婆,警察把你以前那些騙人的事都扒了出來!”金聰有些焦急的對周倩說道。

  “慧慧怎麼樣,我被抓起來,有沒有影響到她?”周倩問道。

  “慧慧在學校被人欺負,很多同學說她是詐騙犯的孩子,她回家總是哭。”金聰低頭說道。

  周倩懊悔不已道:“你要好好照顧女兒,我這次可能跑不掉了。”

  金聰指著律師說道:“吳律師說,你這樣的經濟犯罪,只要將錢補齊,就能獲得輕判。”

  周倩灰著臉說道:“我們哪來那麼多錢。”

  金聰說道:“我算過,我們的存款,再把房子賣了,應該能湊齊這筆錢。”

  “房子賣了,你和慧慧住哪?”周倩急道。

  “不行就住我媽那!小是小點,可總有個住的地方。”金聰嘆息道。

  周倩哭了出來。

  “對不起,都是我鬼迷心竅,想賺快錢,才走上這條不歸路。”

  “別說這種話,你也是為了這個家,要怪也怪我沒本事,才讓你鋌而走險。”金聰想握住周倩的手,卻被警察阻止。

  “不許有肢體接觸。”

  金聰一驚,縮回了手。

  周倩擦了擦眼淚,問道:“房子是我的名字,你怎麼賣?”

  金聰說道:“我問過律師,房子是婚後買的,只要我們離婚,你主動放棄你那一半,我就能賣房子。”

  周倩聞言沉默了一下,說道:“你要和我離婚?”

  金聰說道:“是假離婚,主要是為了應付房產局,要不然房子沒法過戶,而且你犯的事,名下財產有可能被法院查封。”

  周倩有些遲疑,金聰再加一把火,說道:“房子一旦成了法拍房,價格根本賣不出去,到時候我們損失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