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夫妻寵娃日常 作品

第四百四十三章想要改正錯誤


                 “媽,求求你不要這樣!”宋可寧拼命搖頭:“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以後不敢了,我以後乖乖待在家裡,哪裡都不去了,我發誓我再也不見他們了,媽,你原諒我吧!”

  此時此刻,她恨死了舒夢蘭,也恨死了她自己。

  她恨舒夢蘭為什麼打電話給她,說要見她。

  她恨自己為什麼那麼腦殘,拿著她的首飾和她攢的錢去見舒夢蘭。

  她不想去的。

  可是舒夢蘭在手機那邊一直哭,說如果她不去見她的話,她就來宋家找她。

  她不想和郭家的人有任何的牽扯。

  如果舒夢蘭來宋家找她,就等於再一次提醒宋家人,她不是宋家人,而是郭家人。

  她知道她爸媽有多討厭舒夢蘭。

  她不想讓她爸媽見到舒夢蘭,讓她爸媽再一次清晰的認識到,她不是他們的骨肉,而是舒夢蘭的女兒。

  她實在沒辦法,只能拿錢去見舒夢蘭。

  她拿著她的錢和首飾去見舒夢蘭,並不是她想盡孝,贍養舒夢蘭,而是想收買舒夢蘭。

  她想讓舒夢蘭拿著她的錢和首飾離開夜都,以後永遠都不要再回來。

  她爸媽和她兩個哥哥都很寵她,這些年她攢了不少錢。

  再加上她爸媽送她的那些首飾,加起來有上千萬。

  她沒捨得全給舒夢蘭,給舒夢蘭拿了一半。

  哪怕只有一半,也足夠舒夢蘭找個山清水秀的小城市,舒舒服服的過後半生了。

  見到舒夢蘭之後,她向舒夢蘭說了她的條件,舒夢蘭痛快答應了。

  她們兩個簽了協議,她把錢和首飾給舒夢蘭,舒夢蘭拿著錢和首飾離開夜都,以後永遠不再回夜都,也永遠不再來騷擾她。

  她覺得這筆錢花的是值得的。

  錢花出去,只要她爸媽和她哥哥對她的寵愛還在,很快就能回來。

  可要是舒夢蘭和她一直糾纏不清,讓她爸媽媽哥哥對她沒了耐心,不再喜歡她了,她失去的不但是金錢和首飾,還有她在宋家的地位和將來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