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的貓貓大王 作品

第48章 呈證據宜修主公道(中)

其實看黛玉寫出第一筆的時候,宜修便知道這一局又輸了。




昨天甄嬛滾落樓梯本就是臨時起的意外,但事已發生,不借此把事情推到誰的身上,豈不是浪費了這麼好的機會。




眼前站在殿中的黛玉有子有女,又即將封嬪,雖然說家世低了些,可若六阿哥長成,難保不會威脅到三阿哥弘時繼承大統之路。若是能把她拉下水,莞嬪這胎也算死得“恰到好處”。




反正莞嬪這胎……有浣碧在她身邊,在自己的指導下,這胎本來也生不下來,至少絕對不可能平安生下來。本來就一直在思考要把這個罪名安在誰身上,現在甄嬛出了事,倒是省了自己和浣碧的功夫,還能成功把自己給撇出去。




再好不過了。




只可惜,時間太過倉促了些。從事情發生到現在,不過十個時辰而已。浣碧昨夜服侍皇上過夜,一切只能自己安排,實在無法在短時間內佈置周詳。




要知道,水火大過天。當時現場的人本就不多,大家都是帶了貼身宮婢,黛玉和眉莊自己以及她們的侍女也斷不可能衝出來指證黛玉。在合適的人證無法找到的情況下,只能找物證了。但是清音閣因為火災倒塌毀了大半,去現場偽造必然不可能,唯一可能的辦法就是營造出黛玉本身就對甄嬛不懷好意的情況,才能把這個罪名合理地安在她身上。




只要大家都覺得她怨恨甄嬛,那就算沒有明確的實證,大家也會認為這件事就是她乾的。畢竟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真相什麼的,哪有那麼重要?




可如今……字跡的這一環毀了,只憑一方手帕,確實不能說明太多。




若是實在不行,就只能棄車保帥了。只要浣碧能夠狗急跳牆咬死了黛玉,這莫須有的罪名也能困上她一困,一如當初木薯粉事件的甄嬛一樣。而在那個時候,自己要是能再找個由頭,雪中送炭把她撈出來,保不定她還會對自己感激涕零。




棄一個碧貴人,換一個玉貴人,怎麼算都是筆賺大了的買賣。




宜修氣定神閒地喝了一口茶,慢悠悠開了口:“玉貴人筆法精妙,自然是下了苦功。只是若想從碧貴人這張紙上的字跡練到如今,只怕沒個一年半載也是絕對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