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4章 這是屍體博物館

醫聖張仲景與神醫華陀對劉波的舉動,那是大感意外,也非常地佩服,他們也緊隨其後,紛紛簽下了捐贈協議,死後都由醫學院進行應用領域研究,為提高醫學能力而做最後的貢獻。

其實,道理很簡單,只是要想通卻很難。

人都有生老病死,死後也就化為灰燼,那還不如做點貢獻,為後人創造一點價值,何必非要佔那一方土地,擠壓子孫後代的地方。

劉波也沒想到,大家的思想覺悟都非常高,自己與兩位神醫簽完協議以後,劉關張都緊隨其後,高順與張遼也沒多想,貂蟬與薛靈芸也是搶著籤協議。

只是這四小龍與好少文卻打死也不籤,他們認為這樣太殘忍了,死後又被人解剖,那也就是隨便開膛破肚,那不跟人類殺雞殺豬差不多,自己不就成了豬雞不如了嗎?

“同學們,我先給你們講一講,什麼是解剖屍體,其實這解剖屍體的規則有幾種分類,主要包括普通解剖、法醫解剖、病理解剖,應用領域是醫學,目的是為了提高診療質量。

我們醫學院也制定解剖屍體的規定,目的就是為便利教學,提高診療質量,促進醫學科學事業的發展,也參照我大漢社會風俗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目前來說,我們把屍體解剖分為以下三種,這第一就是普通解剖,這普通解剖:限於醫藥院校和其他有關教學、科研單位的人體學科在教學和科學研究時施行。

而哪些屍體可可收集作普通解剖之用呢,一就是死者生前有遺囑或家屬自願供解剖者,比如這裡面的一些捐贈協議,我們簽下的協議,日後我們去世以後,就會用於普通解剖。

二就是無主認領的屍體,比如像楊殿峰與錢多,以及他的親生子與私生子等等這些,他們已經沒有親人,成為了無人認領的屍體,以及其他一些情況下造成的無主認領的屍體。

這第二種解剖,那就是法醫解剖:這法醫解剖限於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以及醫學院校附設的法醫科(室)施行,當然我們還有沒成立法院,以及檢察院與公安機關,這些機關將會陸續成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進行法醫解剖:首先是涉及刑事案,必須經過屍體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屍體和無名屍體需查明死因及性質者。

其次,就是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殺或自殺嫌疑者。這最後就是因工、農業中毒或烈性傳染病死亡涉及法律問題的屍體。

這第三種就是病理解剖:限於教學、醫療、醫學科學研究和醫療預防機構的病理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進行病理解剖:

1.死因不清楚者;

2.有科學研究價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