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社桑落 作品

第67章:大整鹽政(下)


                 股份公司,在江蘇也不算什麼太新鮮的詞,幾十年洋務發展,這種西方的商業組織也成功進入了這些商人的眼中,先前南洋航運公司的股票就有人買過,所以這鹽業股份公司倒也不難理解是什麼玩意,只是如此大的變動讓在場的眾人都難以理解。

  而左念微也不打算在這裡跟這些人廢話太多,而是讓他們自己看文件,不識字就找人讀,反正左念微這件事情是要辦下去的。

  按照計劃,東南巡閱府首先會設立一個鹽業總公司作為母公司,然後再建立其他公司,共同組成一個公私合體的鹽業集團,以承擔食鹽專營的生產任務,確保國家安全,實現資產增值。

  而這件事的辦理除了強硬的態度,技巧也很簡單,教員已經告訴咱們了,“團結大多數,孤立極少數”,這部分人群大概可以分為大鹽商,小鹽商、其他商人和工人。

  對於那些大鹽商來說,組建股份公司的好處還不明瞭,但壞處卻是很明顯——生產和經營主導權的丟失。古代鹽商真正賺錢其實是私鹽,這些不在稅收統計內的鹽幾乎全是利潤,晚清使其私鹽氾濫,比官鹽還要多,如果能把私鹽管制好,鹽業收入不說翻個倍,至少能漲個七八成。

  對於小鹽商來說,組建股份公司未必有壞處,但好處卻是一定的,以前他們飽受官府、大鹽商雙重壓榨,有的小鹽商實際上成了大鹽商的僱工,無論是生產經營,還是鹽場規劃,都需要聽從大鹽商的指揮,混得不比灶戶好多少,少數小鹽商被逼得走投無路,只能依靠私鹽過活,一旦被抓住,就會失去鹽商資格。

  如果組建了股份公司,這些小鹽商就成了股東,在法律地位上與大鹽商平起平坐,只是股份少一些、分紅少一些而已,如果公司經營得好,這分紅未必就比以前單幹少,而且也不用再被大鹽商吆喝來吆喝去了,更不會被栽贓熬製私鹽。

  至於那些原本無法躋身鹽商行列的其他商人,則等於是撿到寶貝了,以前想做鹽商,不僅要打點官府,還得等其他鹽商落馬才行,可現在就不一樣了,只要有銀子,就能認購股票,搖身一變也就可以成為鹽商一員,雖然聲勢遠不及以前的鹽商那麼浩大,但至少這鹽業的利潤是可以拿到手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