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章

說走就走,希雅離開的很乾脆。




沒辦法,如果要是等著處理完領地事務再走,那她真是永遠都走不掉了。




百廢待興,那都是輕的,她是在利用女巫的魔法,在這片近乎一片空白的土地上打造基礎工業和魔法農業,更不用說還有那三艘戰艦……好吧,已經成了多米尼克的試驗基地。




在聽完希雅對魔能戰艦的構想後,多米尼克就躍躍欲試,他也曾經有過無數種創新的思路,但都被阿爾文打回來,讓他老老實實地研究魔能炮,如何能以最少得魔晶石發射出更大更有爆炸性穿透性的炮彈,如何降低材料要求,如何減少成本……至於他那些天馬行空的想法,都被斥為異想天開,沒被當成異端已經是看在他體內的科拉姆家族血脈的份上放過他了。




而現在,這位女巫領主的想法,比他的想法更大膽更炸裂,她不僅僅想讓戰艦在江河大海中航行,還想讓它們能夠升上天空,在天空中遨遊馳騁。




希雅只是提出了一種可能,一個想法,多米尼克就激動得一晚上睡不著覺,畫了幾十張圖紙,上百張草稿,根本停不下來。




如果希雅敢去船上,肯定會被他拉著沒完沒了地說他的想法,再給她提出無數的問題,讓她也別想走了。




所以像多米尼克和卡爾這種狂熱份子,希雅根本沒去打招呼告別,而是將工作分配下去,交給貝爾曼夫人和艾爾維拉轉告就行,自己則帶著安娜,騎著小雪一路朝王都趕去。




路過紅楓鎮時,希雅讓小雪在這片被火燒成一片焦土的廢墟上轉了幾圈,確認再沒看到任何“活動”的生物或死物後,這才循著崔斯蒂的血屍大軍留下的痕跡一路追了上去。




結果沒走多遠,就遇到了一群驚慌失措逃難的難民。




希雅嚇了一跳,這些人老弱婦孺都有,顯然不是那些血屍的對手,若是有人身上帶傷,再跑到其他領地,一旦發作,那後果可想而知。




她趕緊拍拍小雪的脖子,讓它降落下去,看看是怎麼回事。




露西婭跟著媽媽逃出松溪鎮時,甚至忘了穿上鞋子,或者是穿了鞋子卻在路上跑掉了,她已經記不清楚,只知道自己現在一雙腳上已經打起了血泡,每走一步路,都像是走在刀尖上一般。




可她甚至不敢回頭看自己留下的腳印裡是不是帶著血,就怕一回頭,會看到那些噬人的吸血魔追了上來。




松溪鎮屬於羅恩伯爵的領地,距離紅楓鎮大約有一百多里得距離,因為有一條小溪從鎮子裡經過,流入艾斯米亞河。這條小溪的源頭是一處山泉,因為那座山裡到處遍佈青松,每年會有許多松花散落在小溪中,將溪水染成淡淡的黃色,也吸引了一種專門以松花餵食的魚類在溪水中生存繁衍。




這種松溪鎮獨有的松花魚肉質雪白,細膩柔嫩,還帶著淡淡的松木清香,儘管每條魚最大還不到一尺長,卻能夠賣出七銀幣一磅的高價來,成為松溪鎮獨有的一筆特產收入。




偏偏這種魚,只能野生,一旦被




困在死水的魚塘中,就會發瘋般互相攻擊,咬死一條少一條,最後絕對讓魚塘主心疼的破產。




只是整個松溪鎮都是羅恩伯爵的私產,包括山上的松木和溪水裡的魚蝦,只有羅恩伯爵的人才能打撈松花魚販賣,若是其他鎮民私下打撈,一旦被發現,就會被罰得傾家蕩產,成為羅恩伯爵府的奴隸。




所以,儘管松溪鎮背靠松山,有水有魚有田,可大部分平民仍然生活得十分貧苦,在去年的那場饑荒中,有人忍不住半夜去撈河裡的魚蝦吃,結果被逮到後當場打死的都有。




就算這樣,大家也很努力地在耕種工作,能活得一日算一日。




可誰也沒想到,會有那樣一大群吸血魔突然出現在鎮子裡。




松溪鎮和原來的貝爾曼小鎮一樣,都是沒有城牆的,或者說,奧蘭王國的大部分村鎮都沒有城牆的概念,只有領主私人領地和莊園城堡,才會設置高高的城牆,防止外人進入。




第一隻吸血魔出現在鎮口時,喜歡坐在鎮口的老槐樹下抽著菸斗看小孩子們嬉鬧的老鎮長吉爾森聞到了那股濃濃的血腥味,看到個滿身是血的男人搖搖晃晃地朝著鎮裡走來,還以為是個受傷的流浪漢或冒險者,只是皺了皺眉,就叫身邊的小夥子們去把人趕走。




“我們鎮上沒有醫生也沒有神官,沒人能給你治傷,你還是去別的地方……”




“啊!——”




那個剛剛用手想要推開“流浪漢”的年輕人,伸出的手被那“流浪漢”一把抓住,直接塞進嘴裡,狠狠地咬了一口,當場鮮血直流,年輕人慘叫起來,拼命地抽回手來,驚駭地往回跑。




“鎮長!鎮長這人屬狗的,他咬人啊啊啊!”




另一個年輕人替他攔住了“流浪漢”,毫不客氣地用腳去踹他,“你聽不懂人話嗎?居然還敢咬人!我們這裡不歡迎你,趕緊滾出去——啊!——”




他被那“流浪漢”一把抓住了腳踝,只是輕輕一拉,他就摔了個仰面朝天,氣得他憤怒地大罵,將自己畢生所學過聽過的罵人的髒話全都噴了出來。




可還沒等他說完,那“流浪漢”就撲在他身上,這次根本沒給他逃跑的機會,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隨著他的慘叫和怒罵聲,鮮血汩汩流出,直到最後無聲無息。




鎮長吉爾森看到跑回來的年輕人手上被撕咬掉一塊血肉的傷口,也嚇了一跳。




“怎麼回事?這是個瘋子嗎?趕緊叫人來把他趕出去——”




他已經注意到那個被“流浪漢”撲倒在地上的年輕人氣息越來越弱,趕緊帶著人跑過去想要將他們拉開,卻渾然沒注意到剛剛那個被咬傷的年輕人站在原地,忽然全身顫抖著,口中開始無法抑制地流出涎水,雙目亦是有無數血絲從眼白處蔓延而出,密密麻麻地充滿整個眼球。




吉爾森帶著人想要拉開那個“流浪漢”,卻發現那傢伙的力氣極大,他們二個人都沒法拉開他,反而是喲如發現被他壓著咬脖子的年輕人已經斷了氣,驚恐地大叫起來。




“鎮長!馬克死了!




馬克被他咬死了!”




正值此時,那“流浪漢”終於抬起頭來,他們才看清面前這人的真正模樣。




這哪裡是個活人啊!




他雖然穿著華麗的銀色鎧甲,可上面又是血汙又是泥汙,髒得幾乎看不出原本的顏色,還被撕扯得破破爛爛的,腳上更是隻剩下一隻靴子,所以走路才一拐一拐的。最可怖的是他的臉上,竟然有個碗口大小的傷口,皮肉都翻卷起來,甚至還在往下流著紅黃相間的膿血,裡面甚至有蛆蟲在蠕動著從皮肉間鑽來鑽去。




他的嘴唇已經全部爛掉了,猩紅的嘴裡露著森森白牙,還在流著混合了馬克鮮血的涎水,嘴裡咀嚼著的,不知是不是從馬克脖子上咬下來的肉。而他的一雙眼裡佈滿紅色的血絲,就連原本墨藍色的瞳孔都被薄薄的血膜覆蓋,眼珠轉動時,那血膜也在跟著緩緩蠕動,看得人渾身發毛。




吉爾森雙目圓睜,後背發冷,連忙拉開了那個正準備上去跟這“流浪漢”拼命的的年輕人,聲音顫抖著說:“快……快跑!這……這不是人……這是吸血魔!快跑!”




他活了五十多歲,也曾經跟著領主出征作戰,後來受傷退伍,得羅恩伯爵賞識,才在這松溪鎮當了鎮長,雖然要為伯爵看守鎮子時得罪了不少人,卻也曾盡力讓鎮裡的平民能找到工作,吃不飽也餓不死地活著。




鎮裡沒有教堂也沒有神官,有人生病受傷平時都是他幫著看看,多虧他當初從軍出征時跟著軍醫學過包紮術,也認得一點草藥,小傷小病也都能治,可若是嚴重點的,還得去羅恩伯爵所在的雷姆洛斯城去求城裡教堂的神官們救治。




也就是在那兒,吉爾森曾經聽說過吸血魔的傳說。




據說這些吸血魔原本也是人,但受到惡魔的引誘,吸食了人血之後,就失去了本性,變成了只知吞噬血肉的行屍走肉,就算砍斷它們的手腳,只要沒砍斷它們的頭顱,就會一直活著,追著人咬。




最可怕的是,被它咬過的人,也會被汙染,哪怕被吸血而死,屍體也會變成下一個吸血魔。




吸血魔本身毫無理智可言,戰鬥力也不算強,甚至還不如它做人的時候,可它能感染活人,能傳播汙染,只要出現一個人被咬,就很快會變成兩個、十個、百個……直到所有活物都變成它們的同類。




“快跑!不要被它咬到!快跑!”吉爾森毛骨悚然,一邊拉著人朝鎮子裡跑去,一邊大叫著,可剛跑到樹下時,忽然想起了剛才那個被它咬過的年輕人。




“布爾曼!”他叫了一聲那個年輕人的名字,沒聽到回應,卻聽到有風聲傳來,老兵的身體雖然老了,可反應速度依然不弱,他頭也不回地曲肘後撞,一個肘錘重重地撞在了朝他撲來的人臉上,他甚至都能感覺到自己的肘部撞在面骨上發出輕微的咔嚓聲。




人老了,骨頭脆了,真是大不如從前了。




他回身閃避,卻見撲過來的正是布爾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