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成仙 作品

第 37 章 判決

旁聽席又開始議論紛紛,被告律師則立馬乘機道:“那個時候我的當事人找不到證人,所以心急則亂,以為證人遇到了危險,情急之下才說出這句話來確保證人的安危。”




“證人遇到危險,被告應該第一時間通知警方,而不是私自恐嚇公民人身安全,更何況我的當事人並沒有危害證人,被告出於自己的臆想就判斷我的當事人危害證人,甚至出言威脅恐嚇我的當事人,這對我的當事人會造成多大的心理影響?”原告律師義憤填膺的回道。




“這可不是什麼臆想,眾所周知證人和原告關係惡劣,我的當事人有所懷疑也在情理之中。”被告律師據理力爭道。




審判長沉默了會,又把視線投向證人席,“證人,你和原告關係怎麼樣?”




蘇軟軟低著頭,手裡不斷揪著衣角:“我……我和姐姐關係很好,姐姐從來沒有傷害過我。”




旁聽席的蘇閔眼神忽然複雜了起來,好在這個丫頭沒有徹底昏了頭,可是在感情這件事上實在是太糊塗了。




倒是其他人忍不住竊竊私語,反而覺得蘇軟軟是迫於無奈才這樣說,一個真千金一個假千金,蘇彌怎麼可能不怨恨蘇軟軟這個搶走她榮華富貴的假貨。




“各位都聽到了,證人自己親口承認和我的當事人關係很好,而被告的猜測一切都歸於他的臆想,隨後就對我的當事人進行威脅恐嚇,這已經嚴重威脅到我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原告律師高聲道。




蘇彌適時出聲,“被告口口聲聲稱和證人是真愛,可是當視頻放出來的時,證人面對千夫所指,可被告卻一聲不吭,任由證人遭受那些辱罵,這就是被告口裡所謂愛?”




“況且證人為什麼會失蹤?那也是因為被告冷漠的態度刺傷了她,所以證人才選擇逃避外界一切聲音,歸根究底都是被告自己的懦弱無能,卻把證人的失蹤歸根在我身上,這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無恥行為?但凡他出來說一句話,證人會失望的跑出去嗎?”




旁聽席不禁交頭接耳,記得當時好像的確是這個情況,所有人都在罵蘇軟軟,可面對質疑齊勻只想著拿回u盤,並沒有出來回應一句和蘇軟軟的關係,如果真的在乎怎麼可能一聲不吭,而且還讓蘇軟軟當小三這麼多年。




而此時蘇家人一個個則是眉頭緊蹙,彷彿沒想到一個瘋丫頭居然能邏輯清晰到這種地步,難道是間接性精神病?




“我的當事人說出那句話並非臆想,而是因為原告有精神障礙,一旦發病就會打人,所以我的當事人有所擔心也在正常之中。”被告律師頭冒冷汗道。




聽到這,審判長反而皺皺眉,“可是根據原告遞交的精神監測證明,上面顯示她並沒有精神障礙。”




沒有精神病????




旁聽席忍不住竊竊私語起來,怎麼可能沒有精神病,上次他們都親眼看見蘇彌發病掀桌子又打人,這不是精神病是什麼?哪個正常人會在那個場合掀桌子打人?




蘇家人倒是瞭然於心,只覺得蘇彌肯定是在證




明上做了手腳,打死他們也不相信這瘋丫頭沒病,要是對方沒病,那精神病院都可以解散了。




不過他們也不會在這個時候出來拆臺,不管怎麼說蘇彌代表的是蘇家的臉面,萬一官司輸了,對他們來說也不是什麼好事,況且這齊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不可能!原告發病也不是一回兩回,之前就有許多目擊證人親眼看到!”被告律師頓時提高聲音。




齊勻坐在那不由閉上眼,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會在一個瘋女人身上栽跟頭。




隨著一個證人上來,每個人都認出這是舟遠集團的副總,看起來對方這時候已經決定站隊齊家那邊了。




“這位證人也曾參加過那場訂婚宴,並且位置距離原告十分近,且親眼看見原告毫無預兆掀了桌子,並且暴揍我當事人的弟弟,這不是精神病是什麼?所以我有理由懷疑這張檢測證明的真實性。”被告律師振振有詞道。




蘇彌面無表情道:“我為什麼掀桌子打人?這個應該問被告的弟弟,喔,各位陪審員可能還不清楚,我的妹妹原本和被告的弟弟是指腹為婚青梅竹馬,可是被告在自身有未婚妻的情況下,還勾搭我的妹妹蘇軟軟,我們蘇家也是有頭有臉的人家,試問,誰在這種情況能忍得住滿腔怒火?”




聽到這話,陪審團也是吸了口氣,縱然知道這個案子複雜,但沒想到會這麼錯綜複雜。




“當天被告的弟弟多次出言挑釁侮辱,口口聲聲稱我惡毒,說我欺負蘇軟軟,我都一再忍讓,誰料他變本加厲,我才忍無可忍給了他一點教訓。”




“我更加不理解的是,男性在大庭廣眾之下打人這就屬於口角糾紛,為什麼女性打人就會被人看成精神病?難道我們女性就天生應該忍氣吞聲嗎?”




“對,我是打了他,但那也屬於他主動尋釁滋事,另外我還踢了被告一腳,那也是出於實在無法忍受這種渣男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被告可以告我打人,我也會按價賠償,但是給人扣精神病這種帽子難道不也是一種誹謗嗎?一旦外界認為我有精神病,今後我和繼承家業將徹底無緣,其中的損失被告可以負責嗎?”




整個法庭寂靜一片,被告律師也只覺得汗流浹背,他們準備的有利證據現在通通被原告推翻,這對他們來說是極其不利的。




可是齊總說過這蘇小姐有精神病,一不高興就會打人,但對方這哪裡是像有精神病的樣子。




“可是原告也不是第一次打人了,之前錄製節目還曾把節目嘉賓打到住院,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原告患有間接性躁狂症,在那種情況下危害到證人也十分正常,所以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沒有理由的設想。”他還是硬著頭皮道。




這時候杜宇也作為被告方證人慢慢上了證人席,可頂著各種各樣的視線,他反而覺得如芒在背。




看到對方,蘇彌只是湊近話筒道:“我為什麼打他,他應該心裡清楚,他對我進行性騷擾,我正當防衛有什麼問題?什麼時候社會變成了這樣?女性再遭受不法侵害時就一定要選擇忍讓嗎?那麼我遭受的




精神損失誰又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