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秦法

 秦始皇很清楚自己這個國家有多少種律法。 

 “就法治思想來說,秦國無疑是領先時代的,其中最進步的一點就是法律條文必須明白易懂,讓百姓知道法條的含義。這能有效的保證百姓和官員之間的雙向透明,儘可能的減少官吏的自由裁量權,讓百姓獲得更多的生存空間。” 

 李斯點了點頭。 

 “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公開法律的是春秋時期的子產,但當時他的這個做法,遭到了大量貴族的反對,其中就有孔子。”蕭盼盼哀嘆一聲,“他們為什麼反對,根源就在於這樣做會導致他們失去一定的特權。” 

 孔子沉默無言的看著光幕。 

 “法律的雙向透明性和秦國的以吏為師都是值得繼續推進的政策,但秦法本身的繁密是需要一定程度精簡的。”蕭盼盼想了想,“另外,您需要知道一點,法律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社會運作不能全靠法條去推進和限制。” 

 嬴政抬手回覆道,“難道是推行教化嗎?” 

 “可以這麼理解,畢竟二者並不衝突。我們這個時代有句話叫,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李斯品味著這句話。 

 “因為我不是學這個的,所以具體怎麼操作還需要你們自己去研究,後期我也會給你們一些相關的資料。我能說的是,應該把民法和其它的法律分開。” 

 民法,這兩個字再次讓始皇帝感慨起了未來的那個世界。 

 “民法籠統的說,大致指的是國家強制定下的社會行為規範,不包括道德。秦法繁雜的根源,就在於它對這種社會民事行為的過於干涉。”蕭盼盼解釋道。 

 結合蕭盼盼提的那句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李斯對民法這個概念突然有了新的領悟。 

 “至於其它的法條,從我知道的考古資料看來,大多是以保證社會生產活動的進行,和社會治安穩定而不斷加強的,這個思路是沒錯的。” 

 “需要做的是對其進行一次梳理,然後進行系統的分類。按照現代的思路就是除了分出民法外,還有刑法,經濟法,行政法等,量刑標準以對社會生產生活和人本身,造成的破壞和傷害程度為基礎,同時還應該去掉一些不符合現實情況的法律條文和量刑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