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消息不對等

 “大哥,我可以猜到他們是怎麼貪汙的了,只是不知道誰才是真正的推手。”朱林突然說。 

 “你說?” 

 “看起來只是銀子不對賬,但裡面涉及的官員那可是千絲萬縷拔出蘿蔔帶出泥。” 

 “從朝廷撥銀的戶部到運輸的監察官員,以及經過地方的各級官員都有可能參與其中。” 

 “不錯。” 

 為了建設完全的監察機構,大明設立了督察院,然後分道路將十二個省分為十二個監察道,每個監察道都有不同的御史。 

 巡鹽御史、巡漕御史…雖然他們只有七品官,但手上的權力卻一點都不小。 

 御史的主要責任就是監督監管。風聞奏事,尋找有哪些不合法的情況進行上報,最後彈劾。 

 但是洪武三年的時候,由於朝廷剛剛建立各種司法制度難以完善,御史領命之後,前去巡查便會給出解決的方案。 

 按理來說,巡視河道這樣重要的工作需要御史和工部的人共同參與,而且需要多少預算,也是由工部官員和戶部官員共同計算。 

 加上如今大明稅務局和大明物價局的存在,會根據周邊各種商品的物價算上運費以及人工的費用求和選出成本最低的方式,來核算。 

 這樣可以降低大明辦事的成本,也可以防止貪汙的出現。 

 但是三年之前,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還沒有健全,因此就有很多人可以鑽空子。 

 就像河堤上的巡查,由巡河御史查找問題需要多少銀兩和當地的官府進行商議,然後上報給朝廷,朝廷審批之後發放銀兩辦事,沒有監管的過程,就極容易出現貪汙的情形。 

 但是想要欺上瞞下,還是有很大的風險的。 

 朝廷發出一百萬兩的白銀,等送到御史手中的時候,一定會出現折損。 

 就像運糧食一樣,糧食發出是一百斤,但是押運糧草的人,路途中需要消耗二三十斤,等到交付糧食的時候,便少了很多,這是正常損耗。 

 官員是如何貪汙的? 

 兩種貪汙方式,第一種貪汙方式就是欺瞞,比如說需要十駕馬車運輸,貪官上報二十架,原本需要運送十日,貪官彙報二十日。 

 路途中莫須有的損耗會出現很多,不過這樣十分的隱秘,就算貪汙也貪汙不了多少銀兩。 

 更為嚴重的就是瞞報,例如,經手的官員層層扣押,收過路費,只要經過一個官員的手中,並會抽成一部分。 

 這樣需要形成產業鏈,因為上下必須都得要打點。 

 如果只有上面的人拿,下面的人卻不拿,下面的人,便會舉報。 

 你不拿,我不拿,上司怎麼拿?不給上司創造拿錢的機會,我們怎麼升官? 

 貪汙絕對不會說是一個官員的罪過,一定會有保護傘形成罪惡的產業鏈,要不然極其容易被發現。 

 因此就會出現一個極其可惡的現象,一百萬兩銀子由戶部撥出,戶部的人貪二十萬兩,也就是八十萬兩,到地方的人再攤三十萬兩,也就是五十萬兩。 

 由於消息的不對稱性,底下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朝廷發了多少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