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機密也是機密 作品

第896章 販賣人口立法

 “老王,華夏法律是保護好人,而不是保護惡人。 

 販賣人口,你們知道對於家庭影響多大嗎?” 

 老馬繼續說道,“我去了荊州一些地方,見到了一個完整家庭因為孩子失蹤造成家庭支離破碎的慘劇。 

 法律的目的並不僅僅是救人,還有就是打擊那些讓百姓深惡痛絕的事情。” 

 “老馬,以前朝廷如何處理販賣人口?” 

 “朝廷那種腐朽的社會,怎麼會管普通人生計? 

 對於人口販賣,並沒有相關處罰規定。 

 因為人口販賣,主要是上層的人在做。” 

 另一個人站起來說道,“販賣人口的確可恨。 

 但是當法律一旦都很嚴苛時,最後會怎樣? 

 人口販賣的人死了就死了,他們給受害者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 

 “老李的話是什麼意思?” 

 老李喝了一口水,繼續說道,“我的意思很簡單,判處死刑只能痛快一時。 

 我們應該讓販賣人口的人痛苦一輩子。 

 比如:每年賠償多少精神損失費?賠償十年還是多少? 

 每年到華夏各地做關於販賣人口的報告不得低於多少場? 

 殺人是最簡單的,但是,很多事情靠殺人就能解決嗎?未必,我們要讓所有的人知道,販賣人口的代價是什麼?除了傾家蕩產,還得讓他一輩子活在內疚和惶恐之中。” 

 老李的話得到了不少人的贊同和支持。 

 老馬說道,“老李的量刑販賣人口的方向沒有錯。 

 刑事處罰也不能少,坐牢、罰款、演講認錯、賠償一樣都不能少。” 

 “去年有多少販賣人口的案件?”老王問道。 

 “去年華夏接到公共安全部報告的人口販賣案件,總共196起。 

 這些案件老區只有三起,其餘都是中原新區。 

 這些案件都是屬於拐賣,並不是雙方約定自願。” 

 “看來要趕緊立法,只有這樣,執法部門才能有法可依。” 

 “這個問題討論調查前後超過兩個月了。 

 是應該對於販賣人口重新立法了。” 

 眾人點了點頭,開始進行討論處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