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能無限違反規則 作品

第280章 十隻兔子8


  “首先,你們彼此都有不在場證明,那麼你們可以百分百保證,一分一秒都沒分開嗎?”

  “這……”

  所有人都遲疑了。

  雖然大部分時間是在一起,可中途有人去衛生間或是藉口倒水,的確有短暫離開過。

  洛可可是中毒死亡,看起來像是吃了不該吃的藥。

  這種作案手段,往往只需要不到一分鐘,確認洛可可喝下毒藥後就能離開。

  從眾人的表情,紀林蘇就能看出來結果。

  他懶洋洋的勾了勾唇,“所以,你們的不在場證明並不充分,每個人都有可能是兇手。”

  “其次——”

  少年拖長了調子,指著洛可可手邊,蘸血寫下的那個“一”字,準確來講,更像是一個筆畫。

  或許是因為中毒導致劇烈的痛苦,洛可可耗盡最後一點力氣,哆嗦著手,連帶著那個橫槓都顯得有些扭曲,但也能清晰辨認出她的意圖。

  “一,可能性很多,如果她要暗示兇手是哪隻兔子,那麼大兔子、二兔子、三兔子、五兔子、七兔子、九兔子都有嫌疑,因為這個一是首字的第一個筆畫。”

  話音一轉,紀林蘇不動聲色瞄著眾人的神色,慢悠悠繼續道:

  “當然,我說的這種可能肯定是不成立的,遊戲才開始半天,洛可可怎麼知道誰是哪隻兔子的身份呢?所以這個筆畫,肯定代表的是某個人的名字,姓氏的第一筆!”

  莫祁、莫澤的莫,林小柔的林,王豆豆的王,李靖的李,這五個人的姓氏第一筆,都是“一”。

  “所以,你們五個人,都有嫌疑。”

  紀林蘇微微一笑,說出自己最後的結論。

  “胡說八道,你這麼說,證據呢?兇手萬一故意偽裝,讓洛可可留下血字,以此來洗脫自己的嫌疑,誤導其他人呢?”莫祁氣憤的嚷嚷起來。

  紀林蘇奇怪的看他一眼,“莫總,其他人都沒著急,你急什麼?”

  “證據?如果有證據,就叫真兇,而非嫌疑犯了,嫌疑嫌疑,不就是懷疑對象,先猜測著麼,你剛剛懷疑我,也沒有證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