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筅 作品

第162章 第二個回合

這些1體化成型的盔甲只需要1臺衝壓機就能批量生產,所以最適合現在人類的社會地位。

與舊時代的同類護甲相比,這種盔甲的防護效果就要差1些,重量也會重1些,穿著時也會不舒服1些。

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呢?如今的人類早就已經習慣了忍受種種的不適。

人類從小就被教導,他們需要習慣接受苦難,因為據說這樣就能然他們成才。

這種說法是否正確,這無從得知,反正現在的人們都有選擇性遺忘症。

人類早就已經習慣接受吸血鬼給的1切,所以這樣的護甲這對他們來說,可不是什麼負擔。

這些盔甲越是沉重,就越能證明長生種對他們的愛。

這種重量是1種恩賜,是1種賞識,所以他們是不會抱怨的。

對於真正精悍的士兵來說,他們是不喜歡這種防彈衣的。

這種平均都在8毫米左右厚度的鋼板防彈衣非常沉重,全套重量超過12公斤。

如果穿上全套的護甲,這玩意就會大大影響士兵的行動,妨礙他們做出正確的戰術動作。

若是徒步行軍,這種護甲更是成了累贅,而且這玩意還是冬天冷夏天熱。

穿上這套東西,冬天像是掉進了冰窖,夏天就好像在烤箱,所以精銳部隊的士兵反而都不愛穿。

警察方面的情況則是與部隊相反,只要配備了防彈衣的單位,他們就必定會穿戴。

造成這種想象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警察要面對的威脅比尋常的戰場更大。

雖說配備了大量的防護裝備,但實際上每年警察的傷亡數量卻也沒有減少許多。

這其中就有過很多原因,而最直接的就是因為現在配備的護甲多半是隻能防彈,卻不能防刺的。

鋼板材質的護甲確實是有概率能擋住圓頭的子彈,但若是對上銳利的尖刀,卻有很大概率會被刺穿。

除了不防扎之外,這種鋼板護甲還擋不住鈍器的攻擊,所以它的效能其實是很差的。

敢於走上街頭的暴民可能不會有手槍,但卻非常容易就能弄到1把尖刀。

只要那把刀的刃長超過20釐米,就有很大概率能捅穿這種鋼板防護服了。

正是因為這個問題,巴託尼亞當局曾經想要通過1個法律。

某些最高人民議會的議員提出動議,想要對巴託尼亞公民擁有的菜刀等廚房用刀,進行實名登記。

按照這個規定,每家每戶只能允許購買並保存1把廚房刀,而且這把廚刀的重量,材質,長度方面都有嚴格的要求。

如果遺失或是因為損毀而想重新購買,公民必須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在得到批准之後,他們才能從去指定商店購買。

除了這樣的規定外,法律還規定,所有的刀具都只能留在家中,不準帶出家門。

按照那些議員的動議,所有總長超過十釐米的,或是刀尖的角度小於45度的,都可以被認為是兇器。

若是有人膽敢攜帶此類兇器上街,法官就可以判處他們最底5年監禁。

這條法令差1點就投票通過了,之所以後來沒有執行,那倒不是巴託尼亞當局覺得執行起來有難度。

這條預案並非由吸血鬼提出,而是由那些所謂的人類精英提出的。

作為代議制的利益獲得者,那些人類精英們想長生種所想,想要儘可能為主子消滅任何不穩定的因素。

在踢出了這樣的議案後,長生種們卻沒有領情,而是斥責那些精英多事,所以巴託尼亞人才保住了隨意使用菜刀的權力。

羅績現在身上的這件夾克,只是普通的野戰制服,但它的內襯卻是有黛芙妮-溫莎所提供的特別布料。

這種布料有個很直白的名字-裝甲布,雖說這名字1點都不拉風,但它確實是名至實歸。

羅績親自用槍射擊過,所以他很清楚這種裝甲布的防彈性能有多強。

根據那些吸血鬼參謀所介紹,此種布料不但有著極強的防彈性能,同時還有著很好的防刺和防割的效果。

羅績不需要搞清楚這種裝甲布背後的複雜技術,他只需要知道它在關鍵時刻能救自己的命。

之前在洋館的時候,這件衣服就幫他擋下了子彈,剛才它又幫他擋住了迪肯那數十記的爪擊。

在剛才那如閃電般的連擊之下,羅績身上的野戰夾克已經被刨得支離破碎,但是裡面的裝甲布內襯卻依然完好無損落。

不過若是仔細看,也能發現裝甲布的面上已經出現明顯的痕跡,那捱了最多爪擊的位置也已露出了斷茬。

雖說已經有損,但它確實為羅績擋下了所有的攻擊。

剛才在爬起來後,羅績就以最快的速度,在自己全身上下摸了1遍。

發現自己沒有缺胳膊少腿之後,他不禁暗自慶幸,幸好自己穿了這件上衣。

因為裝甲布太過金貴,所以黛芙妮溫莎只能為他提供製作1件上衣的布料。

所以剛才若是迪肯的爪子沒有集中在他的上半身,而是落在他的腿上,羅績就沒有那麼好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