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吳書鳳想做工

 其實吳書鳳是有些羨慕吳書容的,大姐跟自己一樣,沒結婚之前天天在家裡幹不完的活。 

 家裡賣東西的錢全部都是爸媽收著,需要用錢是需要讓爸媽批准的。 

 有時候爸媽覺得你這筆開支不該花,就不給錢,錢財上不自由。 

 羅葉:小姨,錢財自由的人壓根沒幾個。 

 就比如自己看上一條裙子,好漂亮,好喜歡,想買。儘管自己不缺穿的,但就是想買。 

 跟爸媽要錢,爸媽說:你又不是沒衣服穿,這不過年不過節的,買什麼買。 

 這就是經濟上的不自由。 

 大姐結婚後雖然貧窮了些,但自由呀,想幹啥幹啥。 

 儘管婆婆嘴碎要罵人,但又不一起吃飯,都分家了,還是能忍忍。 

 儘管每天也要種地,但就大姐家裡分的這點土地,跟自家那一大片山比起來,根本沒有多少好不。 

 相對來說已經很輕鬆了。 

 而且自家姐有個自行車三天兩頭的就可以去趕集,賣自家的家畜,關鍵是賺的錢都是自己的。 

 想想就羨慕。 

 想買什麼,攢錢也能買。這不大姐家這兩年分家後家裡條件好些了,穿的衣服都漂亮了。 

 就比如過年的時候大姐回孃家穿的那件風衣,聽大姐說是有一次去城裡的百貨商店裡買的,還有些小貴。 

 大姐捨不得花那錢,不想買。最後姐夫還是給大姐買了。 

 反正都是自家的錢,又不是天天這樣買,偶爾買一次而已,想買就買了,也不是買不起。 

 就跟你平時每天在小飯館裡面吃一份20多塊錢的快餐一樣, 

 突然有一天晚上想吃頓好的,自己就去吃了一頓幾百塊錢的晚餐,反正偶爾吃吃,還是消費的起的。 

 現在一時半會兒也不能馬上嫁人,不如就找個事情做,跟自家親姐做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閒言碎語了。 

 “那你想做什麼工作。你之前不是說想相親嗎? 

 你如果是因為缺錢想要找工作幹,那你直接問爸媽要錢呀。 

 爸媽還是有錢的,你問他們要,只要理由合適,他們會給的。”吳書容覺得自家妹妹是想一出是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