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白的烏鴉 作品

第二百一十六章 實踐出真知

    大周把違法和犯罪分的很細,其他國家都是將違法犯罪混為一談。

    違法,違反的是民事律法,是治安管理律。

    犯罪,違反的是刑事律法。

    “可是喝酒還刻意化解酒勁,喝酒還有什麼意思?”

    “我沒讓你化解酒勁,但你不要藉著酒勁撒酒瘋!”吏部尚書糾正杜平的觀念,“還有,你最近是不是又酒後飛行了?”

    “是啊,按照規定,我違反治安管理律一百六十五條,拘留十五日,打算什麼時候關我?”杜平把治安管理律倒背如流,對律法理解超乎常人,而且他對大周的牢房比任何牢頭都熟悉。

    一些學習心強的牢頭,還特地找到杜平,向他請教律法方面問題,和大牢管理方面的問題。

    大周禁止未化解酒勁就飛行,這很容易導致修士飛行時對身體控制不足,墜到地上。

    說不定會砸到人。

    杜平經常違反這一條規定,熟悉的很。

    “現在改了,聖上覺得這種行徑過於惡劣,於是將禁止酒後飛行從治安管理律改成刑事律法,換句話說,你不是違法,而是犯罪,按照規定,需要關你六個月。”

    杜平目瞪口呆:“什麼時候改的?”

    “上個月初一頒佈,這個月初一實行,你初二酒後飛行。要不是看你吃驚的表情,我還以為你是踩著點犯罪。”吏部尚書實話實話。

    “我只是喜歡喝酒,不是喜歡違法犯罪!”

    “哼,誰知道呢?”

    江離以為都過去五百年了,杜平也該老實下來,現在看來,這位以身試法的大修士屢錯屢犯,一次不改。

    可見其意志力之堅定。

    吏部尚書對杜平也很頭疼,有一位合體期老老實實受到處罰,固然可以說明大周律法前,修士與凡人平等,但你總在大牢進進出出的也不好啊。

    把大牢當成家,這根本體現不出律法的懲罰性,置大周律法顏面於何地。

    吏部尚書最大的功績是處罰合體期修士幾百次。

    他最大的汙點則是處罰同一位合體期修士幾百次。

    吏部尚書都有讓杜平離開大周的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