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尚德 作品
267 一定要復婚
鍾振軍接過來一看,居然是個撫養協議。
大意就是魏紅自願孩子的撫養權歸男方鍾振軍所有。
但是鑑於目前孩子還小,所以跟男方達成協議,暫時讓孩子跟著女方生活。
等孩子大了,十八歲成年之後,再回到男方身邊。
孩子成年之前的生活費,男方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適當給予女方一定補償。
鍾振軍拿著這份協議,怎麼看也無法理解。
在他的印象當中,大倉不是傻子啊!
那他為什麼要替表姐寫這樣一份協議呢?
明明孩子屬於男方,大倉卻要讓女方替他撫養。
甚至,男方可以根據經濟條件適當拿出一點撫養費。
也就是說,如果男方經濟條件不好,不出撫養費也是可以的。
此刻的鐘振軍認為只能有兩個可能:
第一,大倉是傻子,淨給他的表姐出餿主意。
第二,大倉跟她表姐有深仇大恨,所以才胳膊肘往外拐,用這個協議來坑表姐。
魏紅出錢出力,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養到十八歲,孩子還要回到男方身邊。
那麼魏紅到時候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而且鍾振軍也知道,不管是寡婦,還是離婚的女人,如果帶著孩子,二婚就比較困難。
對於任何一個男人來說,都不喜歡自己老婆跟別的男人生的孩子。
何況她還要帶著倆孩子!
他不知道應該如何評價這份協議了。
試探著問:“你——知道上面寫的什麼內容嗎?”
“知道,大倉給我念了,也給我解釋了。”
“那你——還想跟我籤這個協議?”
魏紅堅定地點點頭。
鍾振軍再次無語。
在他看來,如果大倉真的跟他表姐感情深厚,真的是為了他的表姐好。
如果他表姐真的想要孩子的話。
那麼,他不是跟鄭鎮長等領導都熟嘛,而且民政所所長還是鄭鎮長的連襟。
大倉可以走後門,替他表姐把孩子的撫養權奪回來。
而不是明明撫養權在男方身上,女方卻無怨無悔地撫養孩子。
他搜腸刮肚想了半天,才又問道:“你——又不能掙錢,一個人帶著倆孩子,能養得起他們嗎?”
“我養得起!”這話讓魏紅抬起了頭,語氣堅定地說:
“我不但養得起,我還要讓孩子在城裡邊上學。
我以後或者自己做生意,或者跟著大倉幹。
不管幹什麼,我都能讓倆孩子過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