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尚德 作品

267 一定要復婚

    鍾振軍接過來一看,居然是個撫養協議。

    大意就是魏紅自願孩子的撫養權歸男方鍾振軍所有。

    但是鑑於目前孩子還小,所以跟男方達成協議,暫時讓孩子跟著女方生活。

    等孩子大了,十八歲成年之後,再回到男方身邊。

    孩子成年之前的生活費,男方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適當給予女方一定補償。

    鍾振軍拿著這份協議,怎麼看也無法理解。

    在他的印象當中,大倉不是傻子啊!

    那他為什麼要替表姐寫這樣一份協議呢?

    明明孩子屬於男方,大倉卻要讓女方替他撫養。

    甚至,男方可以根據經濟條件適當拿出一點撫養費。

    也就是說,如果男方經濟條件不好,不出撫養費也是可以的。

    此刻的鐘振軍認為只能有兩個可能:

    第一,大倉是傻子,淨給他的表姐出餿主意。

    第二,大倉跟她表姐有深仇大恨,所以才胳膊肘往外拐,用這個協議來坑表姐。

    魏紅出錢出力,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養到十八歲,孩子還要回到男方身邊。

    那麼魏紅到時候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而且鍾振軍也知道,不管是寡婦,還是離婚的女人,如果帶著孩子,二婚就比較困難。

    對於任何一個男人來說,都不喜歡自己老婆跟別的男人生的孩子。

    何況她還要帶著倆孩子!

    他不知道應該如何評價這份協議了。

    試探著問:“你——知道上面寫的什麼內容嗎?”

    “知道,大倉給我念了,也給我解釋了。”

    “那你——還想跟我籤這個協議?”

    魏紅堅定地點點頭。

    鍾振軍再次無語。

    在他看來,如果大倉真的跟他表姐感情深厚,真的是為了他的表姐好。

    如果他表姐真的想要孩子的話。

    那麼,他不是跟鄭鎮長等領導都熟嘛,而且民政所所長還是鄭鎮長的連襟。

    大倉可以走後門,替他表姐把孩子的撫養權奪回來。

    而不是明明撫養權在男方身上,女方卻無怨無悔地撫養孩子。

    他搜腸刮肚想了半天,才又問道:“你——又不能掙錢,一個人帶著倆孩子,能養得起他們嗎?”

    “我養得起!”這話讓魏紅抬起了頭,語氣堅定地說:

    “我不但養得起,我還要讓孩子在城裡邊上學。

    我以後或者自己做生意,或者跟著大倉幹。

    不管幹什麼,我都能讓倆

    孩子過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