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尚德 作品

228 反咬一口

    身上帶著這種兇器,晚上出來,如果被巡邏的查獲,即使什麼都沒幹,那也可以認定為犯罪。

    雷雲江等人不是自詡為反偵察高手嘛,他們早就約定,如果碰上巡邏的,都要趁黑把彈簧刀、三稜刮刀什麼隨手扔掉。

    不要被巡邏的搜出來。

    這年頭沒有什麼人身權利那一說,晚上碰上這類可疑青年,上來就是先搜身。

    他們明知道晚上出來碰上巡邏的會被搜身,但還要帶著刀子,那就是一種僥倖心理,以為不會被查到。

    另外他們身上帶刀子,主要就是防備曹明坤等人再來找事。

    他們已經被打了幾次,都打出仇恨來了。

    帶著刀子,如果再被打,那就動刀子。

    現在從四個受傷者身上都搜出刀子,而且富貴等人說他們遭遇了搶劫,這已經算是很嚴重的持刀搶劫案了。

    當即把昏死的四個人送往醫院,富貴等人也被帶到東關派出所,做筆錄。

    富貴他們四個人比較老實,到了派出所,也沒有誇大其詞,實事求是地說了當時事情的經過。

    因為是大晚上的,被十來個流裡流氣的青年截住,他們認為這就是搶劫。

    做完筆錄四個人就回出租屋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英子和玉芬早早起來洗洗臉準備上早自習,富貴兩口子照例起來準備送她們。

    這時候派出所的來了,把富貴兩口子又帶走了。

    到了派出所兩口子才知道,原來自己成被告了。

    那四個被拍暈住院的青年,其家屬反過來向派出所報案,說他們的孩子被人打成重傷。

    當梁進倉得到這個消息趕過來的時候,已經是快中午了,富貴兩口子還在派出所接受詢問。

    不得不說,雷雲江等人被磚頭拍了腦袋,受傷確實不輕。

    但是好在小孟同志這個法盲歪打正著,用的是磚頭。

    相較於刀具,磚頭不屬於兇器。

    在梁進倉看來,這個案子事實再清楚不過了。

    十來個青年在黑夜裡截住接送學生的四個人,不管他們想要幹什麼,這本身就已經是違法了。

    而且他們身上還帶著刀子。

    富貴和小孟為了保護妹妹,奮起反抗,這是妥妥的正當防衛。

    讓梁進倉奇怪的是,明明富貴等人看得很清楚,聯防隊員在現場從雷雲江身上搜出了三稜刮刀。

    但是在派出所的筆錄上,沒有這一項。

    聯防隊員言之鑿鑿地說沒從雷雲江身上搜出任何刀具。

    甦醒過來的雷雲江也不承認他身上帶著刀子。

    家屬向派出所報案,反咬一口,說自己的兒子被打成重傷。

    這事很明顯,對方背後有高人指點,就是想把這個案子搞成富貴兩口子防衛過當。

    這樣既可以追究富貴兩口子的法律責任,同時還能給雷雲江等人減輕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