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是名 作品

第一十一章偏心

    郝亮的媽媽,一聽錢退回來了,還以為郝亮把學費拿回來給她的,給郝亮到了一杯開水,放到桌子上說道。

    “錢拿回來來了就好,剛好為了你哥的工作,我們家剛把家裡的錢花光。”

    郝亮媽媽,把推到郝亮面前,接著又說道:“正好這錢給你哥用,讓他請一下領導什麼的。現在你哥在鎮政府上班,也就八百多塊工資,他自己都不夠花,吃苦的很。”

    “退回來的錢,我買了一個手機,又交了房租,加上單位要押金,沒有了。”郝亮拿起水杯喝了一口說道。

    “你買手機了,你買了什麼手機花了多少錢。還有多少錢多。”

    “花了兩千六百塊錢,押金一千。房租四百。剩下五百元錢這個月吃飯的。”郝亮滿嘴謊話的說道。

    “你買手機幹什麼,這不是浪費錢嗎,你哥還在吃苦呢。還有房租要四百,你租的什麼房子啊。一百塊錢的租一間不就行了。還有你一個月怎麼吃飯要五百塊錢。”

    “我上班要用手機啊,越市也沒有一百塊錢的房子。我哥工資八百不夠他花就是吃苦,我一個月花個五百塊錢就多了。”郝亮放下飯碗說道。

    “那晚上你哥回來的時候,你把新手機給你哥用,你用你哥那個舊的就行了,剛好你哥手機破了,但還能打電話,你用剛剛好。”郝亮的媽媽把碗筷一收說道。

    “媽,這個手機我有用,不能給我哥。他那個他自己先用著。”

    “你用那麼好手機幹嘛,你哥現在在機關單位上班,用個破手機像什麼樣。你用你哥的怎麼了。”郝亮媽媽放好碗筷出來說道。

    “媽,我怎麼就只能用我哥用過的東西了,你看這自行車,買來新的,我哥用。我騎那輛破的二八大槓。”郝亮指著家裡停著的自行車說道。

    “那不是你哥不喜歡那輛大自行車嗎。怕騎出去被人笑話。影響他學習嗎。”

    “我哥不喜歡,我就喜歡了?看我穿的衣服,從小到大都是我哥穿過的舊衣服,就算破了,你給我縫塊布,讓我繼續穿。”

    郝亮越說越委屈,換了一口氣又說道,“過年了也沒有一件新衣服,也是我哥穿過沒有破的給我穿。我哥每年都買新衣服。”

    “那不是家裡沒有錢,再說了,你哥穿過,你不是剛好穿的上嗎。”

    “好,穿的,用的我不說了,那吃的呢,小時候,我哥每天兩個雞蛋,我呢,一個也沒有,殺個雞,我哥把雞的兩個腿吃了。剩下他不要吃的才給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