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真是狗血啊!

不過相對於被這些東西潑到,濺到一點點,倒是可以忽略不計了。

“這到底是什麼呀,為什麼是紅噹噹的!?”聰少也緊緊地護著小寧,眼神驚訝地看著地上一攤紅紅且鮮豔的液體。

“如果沒猜錯的話,這應該是血,而且還是狗血!”李風眼神凌厲地看著對面提桶的蒙面人,他大概猜到了對方是誰了。

“你們特麼的這群傢伙,要是敢再多管閒事的話,就不止是淋你們狗血了!”蒙面男子手舉指著李風,威脅地說道。

“這已經不是什麼多管閒事的事情了,”李風面對威脅輕輕一笑,“林律師,這當街向別人潑狗血這行為,有什麼違法的嗎?”

“在主觀上,行為人一般是為了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無事生非,強調行為人出於個人怨恨、矛盾等緣由而惹是生非,即為尋釁滋事。”林思敏也是走了出來,眼神冷漠地盯著對面的蒙面人,“最高刑罰是可以去到5年的有期徒刑!”

林思敏的這一番話當然是經過修飾,對於當街潑血這個行為,可沒有到5年有期徒刑這個量,但是這裡又不是法庭,不需要那麼地嚴謹。

而且她也沒有說錯,自己可沒說他們的行為是需要負責5年有期徒刑,只不過是最高的刑罰需要5年而已。

但是對於兩個法律知識薄弱的楊偉根與陳奕明來說,他們可不懂這個修飾的道理,當聽到自己只不過這個小小的行為竟然要做5年牢的時候,整個人也是虎軀一震。

“根哥,這怎麼潑個血都要坐牢的呀,而且還是五年,這可怎麼辦呀!”陳奕明整個人被嚇得有點提桶都沒力了。

楊偉根看著面前這個女人,一言一板的,煞有其事,而且聽到那個小子叫這個做林律師,臉色也有點掙扎,但是多年在社會打滾的他,還是冷哼一聲,“哼,聽他們亂說,一定是在嚇唬我們,就這麼點小事,我就不相信會有事情!”

在黑澀會的時候,不經常有人這麼做的嗎,也不見有人被關進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