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新的證人!

“你就是犯人,你不誠實,既然你不願意說出真相,那麼就由我來說出,方小寧之所以傷害你,那是因為你在方小寧進行藝術表演的時候,在她面前——”

“進行自瀆行為!”

林思敏擲地有聲的話語,如同炮彈炸在海面上一樣,瞬間在法庭上掀起了驚濤駭浪。

“自瀆!?”

“這個男人竟然在一個女人面前自瀆?”

“他要不要臉啊。”

聽眾席上全部都議論紛紛了起來,指著何振東開始責怪了起來。

寧父更是握緊了拳頭,死死盯著何振東,嘴裡擠出了幾個字,“該死的人渣!”

寧母則是捂著自己的嘴巴,眼角含淚,心痛著自己的女兒,“小寧她為了藝術真的是付出太多了,以前我們都是誤會她了,她真的為追求自己的夢想,非常地努力。”

聰少也是滿臉怒氣,“放心吧,這樣的人渣,一定會被法律制裁的!”

何振東聽著林思敏突然對自己指控,引起了在場所有人的議論,便知道她想要發起群眾的輿論,給自己壓力,同時讓法官跟陪審團那邊對自己產生懷疑。

目前的情況,對於何振東來說,非常不利,所以他必須要立刻否認林思敏對自己的指控,進行有力的反駁。

於是,何振東便立刻站了起來,“反對!”

“反對原告律師對我進行汙衊,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對我進行不合理的猜測,造成了不利的影響!”

何振東立刻否認了剛才林思敏對自己的指控。

法官聽後,便對著林思敏說道,“原告律師,你剛才的指控可是非常嚴肅的,請你提供證供,不然的話,這指控我們是不會採納,並且對方會保留你對其造成汙衊的權利。”

其實法官已經對桉件有過了解,這關鍵點就是在於何振東似乎對方小寧做出不適當的行為,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說,這是一個需要商議的點。

“我們這邊有著當天具體的錄取口供,從當天的在場人員口供可以得出,何振東在當天確實存在對我當事人進行不適當行為的可能性,而且這個可能性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