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利是封 作品

45.這個女人,不能得罪

    “原來需要明確的證據,達到標準才能告她呀。”李風不太懂這些,今天又是被普法的一天了。

    “所以你明白,為什麼網上關於這方面的問題,大多數最後都不了了之,因為取證太難,維權既費時又費力,簡直就是吃力不討好,很多人都選擇忍忍就算了。”

    “不過你這份較真的態度,我很欣賞,生活當中,就是需要你這樣的人去對抗那些不好好遵守道德規則的人。”

    林思敏認真地看著李風,認同地點了點頭。

    “這些證據倒是不難取證,明天應該就能夠準備好了。”

    現在樓下那般氣焰的態度,明天一定又是煙霧繚繞,佛經繞樑的日子,所以取證沒什麼難度。

    “對方的同層鄰居難道沒有意見嗎,你可以嘗試拉攏一下他們,如果對方的鄰居也參與到訴訟當中,表達不滿,相信法官的態度一定會有所偏向,覺得對方已經影響到大多數人。”林思敏建議說道。

    當一件事情影響到大多數人的時候,天平便會傾向。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我大概率會成為她的同層鄰居。”李風說道。

    “嗯?!什麼意思?”林思敏不太懂這句話的意思。

    “因為蔡婆並沒有鄰居,由於她的做法,根本就沒有人願意買下她同層的樓房,而且她上次挑釁我說,如果有意見,也只能是她的同層鄰居有意見,自己這個上層鄰居還沒有資格,所以......我覺得她講得很有道理,我要有意見得讓她心服口服,於是我把她對面的兩個單元全部......”

    “買下了!?!”林思敏有點失態地瞪大了眼睛。

    “沒有,沒有,還沒有到這個程度,我只是租下了,今天剛好拿到合同,你看看有沒有什麼問題。”李風想起了這件事情,便一併把合同拿出來,讓林律師過目。

    “租下了?”林思敏將信將疑地接過合同,開始認真地看起來。

    看了一遍之後,林思敏抬頭打量了一下李風,“就為了口氣,你就十萬塊租一個單元?!”

    “正所謂人爭一口氣佛受一炷香,我當然不能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