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利是封 作品

16.去特麼的打工仔,自己做一個UP主,不香嗎!

    自從跟公司撕破了臉皮之後,李風便直接委託林律師去給原公司討薪,不知不覺當中兩人成為了長期合作隊友一樣。

    而林思敏對於這種類型的委託也是相當感興趣,甚至覺得李風跟自己的較真性格有得一比。

    甚至都開始覺得李風是不是故意以這種方式來接近自己了。

    莫非這就是所謂的投其所好?

    而沒有工作的這兩天,李風則是呆在家裡,他上網查詢著有沒有其他工作適合自己的。

    不過他沒想著再找之前類型的工作,因為他知道之前的公司一定是把自己的資料發給其他同行公司,將自己定性為惡劣員工,讓他們不要聘請自己。

    所以李風找工作的定位也是很明確,就是找不同類型的,只不過換工種的話,因為沒有工作經驗,所以工資比較低,這樣一來,心理落差還是蠻大的。

    在找工作的空閒時間,李風留意了不少帖子,除了一些求職的帖子,同時也發現了不少帖子在吐槽,都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甚至李風也看到了校園裡頭有不少外賣快遞被偷拿的吐槽帖子,這也證明了很多人在生活當中或多或少都遇到過像自己這種事情。

    不過大多數人都是忍氣吞聲,最多就是在網上發發牢騷,並沒有較真地去想要為自己維權。

    “看來像自己一樣去較真地為了一個外賣便去起訴對方的,估計都很難找到另外一個人了。”李風笑了笑,其實如果自己沒有系統的話,估計自己也像其他人那樣,不了了之了,因為自己確實沒有那麼多時間,那麼多錢,那麼多精力地去跟這些生活中的小人較真太多。

    因為自己還需要為工作而奮鬥呢!

    李風無奈地吐出了一口氣,然後繼續開始瀏覽,不過滑了一下鼠標之後,他停了下來,“慢住,為什麼我一定要去做打工仔呢,難道我受得氣還不夠嗎?”

    經過剛才瀏覽了一下帖子,現在李風心裡浮現了一個不去打工,要去做一個新的職業,一個自由職業的想法,那就是成為一個——up主!

    是的,現在李風有著系統,而且現在自己有著官司在手,那豈不是最好的素材嗎。

    去特麼的打工仔,自己做一個up主,不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