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青 作品

第146章 講述往事1

    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兩年多以前的那天早上,阿梅拿著佟大勇給她的一百零幾塊錢,以及寫著他的bp機號碼的紙條,沿著馬路走了一段之後,看見了一家便利店。

    便利店的門口擺放著兩部紅色的座機電話,她打算在這兒先打個電話給阿華。因為來深圳之前打過阿華公司裡的電話,所以她記得那個電話號碼。

    當時的阿華是二十三區一家電子廠裡的文員,雖然來深圳已經一年有餘了,工資也不算太低,但是由於生活節儉,並沒有為自己購買任何的通訊工具,家裡人要找她,要麼寫信,要麼打辦公室裡的座機電話。

    阿梅也說到了她和阿華,到底是怎樣的一種“表姐妹”關係。

    阿梅自從在尋林縣二小被孫校長的老婆打罵之後,自尊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去宿舍收拾了一些自己的重要物品後,便離開了學校,住在縣城裡的一家小旅館裡。

    一連兩三天,阿梅都把自己關在旅館的房間裡,只在感覺到餓了的時候才去外面的小店裡買點東西吃。

    直到第四天中午,阿梅退了房,揹著一個斜挎包,獨自一人漫無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走著。

    當她來到城郊外的大河邊,看著滔滔奔流的河水,竟然有一種想跳下去的衝動,但是求生的本能和理智讓她止住了這個打算。

    就在這個時候,孫校長不知從哪裡冒出來,一把從後面抱住了阿梅。阿梅奮力掙扎,最後在拉扯當中,阿梅被孫校長不小心推下了河裡。

    那段時間是汛期,河水又深又急。阿梅落入水中後掙扎幾下就沒了蹤影。孫校長不會游泳,只得跑去找人來幫忙。

    那條河位於縣城郊外,人煙稀少。孫校長跑了老遠才遇到了兩個年輕人,然而兩人並沒有幫他。他只好開著他的那輛夏利轎車,找到有電話的地方報警求救。

    因為離阿梅落水不遠的地方有一道河壩,正常情況下阿梅是不容易被衝出河壩的,所以警方迅速組織人員打撈,結果打撈了一個下午都沒打撈到,只撈到了阿梅的一隻鞋子。

    其實,就在孫校長去找人來救阿梅的時候,一個年近五十歲的農民已經跳入河裡,把阿梅給救上岸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