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君 作品

第五百二十七章莫須有

    因為史文龍平日裡居功自傲,十分的不給他們這些文官們“面子”,因此這些三司的官員們自然是直接落井下石,他們恨不得“痛打落水狗”。

    而他們也大致猜到了皇帝要法辦史文龍,所以馬上開始了各項程序彈劾史文龍。甚至將史文龍以前吃空餉,還有喝醉酒砸了人家店鋪的事情全都抖了出來。

    而這些事情可大可小。

    吃空餉,這件事往小了說是“貪汙腐敗”,  往大了說就是破壞軍制“通敵叛國”。而醉酒砸人店鋪,往小了說教“無故滋事”,大了說那叫“欺壓鄉里,魚肉百姓”。

    雖然這些御史言官,三司文臣們想置他於死地,但在三司會審期間,宋慈察覺了史文龍可能有冤情。

    因為史文龍的“通敵叛國”毫無邏輯性。

    畢竟史文龍官居樞密院副使,  爵位列侯,  雖然他的爵位低於很多的王公們,但也僅次於他們。而且史文龍是對蒙的主戰派。

    宋慈想不明白,這麼一位高官,顯貴,為什麼要拋棄自己的富貴去投靠敵國。這完全沒有道理,而且不符合邏輯。

    而宋慈也看過所謂的“通敵證據”,這個所謂的證據不過是一封書信,只是上面的字跡是史文龍的。

    但這種東西在宋慈的面前算不得什麼證據,畢竟筆跡模仿這種事,他的助手竹英姑也做得出來。

    而至於其他的證據根本不充分,沒有抓到跟史文龍“接頭”的人。

    更沒有查抄到他收受的敵國賄賂。

    就這麼給一個人定罪,宋慈著實有些接受不了。

    而三司的其他堂官們都很著急的草草結案,頗有當年“莫須有”誅殺主戰派大臣的感覺。

    讀史以明智,知古可鑑今。

    宋慈對當年嶽王爺的死,十分的心痛,  他恨自己不能早生百年去力挽狂瀾。

    雖然史文龍的功績和嶽武穆是比不了的,  但人命大如天,宋慈也不會這般的“草菅人命”。

    雖然三司想結案,  但宋慈官位京畿提刑官與刑部左侍郎,  雖然刑部尚書等大員們都已“蓋棺”,但是缺了宋慈這個侍郎和提刑官的簽字,理論上是不能就這麼結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