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君 作品

第三百四十九章宋慈斷案

    這份條款是李清微草擬的,就是當初給闊出太子看的那一張。也不知道宋慈是從哪裡得來的。

    雖然字數不是很多,但在宋慈的眼中卻是巨大的破綻,他一眼就認出二者的筆記如出一轍。

    因為每個人的落筆習慣,還有執筆的習慣,都會影響字體,雖然有些人模仿其他人的字惟妙惟肖,但只能模仿其神,不能模仿其魂。

    不過幸好榮王偽造的宗室典籍沒讓宋慈去鑑定,不然宋慈一眼便能戳穿宗室典籍偽造的真相。

    李清微沒料到這個小細節宋慈竟然也能注意到。

    看來名垂千古的“大宋提刑官”“法醫鼻祖”真的不是吹出來的。

    不過李清微依舊沒有認罪,他還想考驗考驗宋慈,雖然宋慈一眼便認出了他的字跡,但這點證據依舊不能證明他就是兇手。

    李清微此時說道:“本王所修字跡,乃是徽宗皇帝所創瘦金體字,這天下間又不止本王一個人會寫,難道就以此來武斷本王殺人行兇嗎?”

    宋慈依舊是不動聲色,因為李清微說的沒錯,光憑衣服合身,筆跡這確實無法證明他殺人。

    但就在這個時候,宋慈將之前趙捕頭收繳上來的薔薇劍拿了過來。

    他拔出薔薇劍細細的端詳了片刻,然後他問道:“這把劍是王爺的嗎?”

    李清微回答道:“自然是!”

    宋慈問道:“王爺近日來可曾用過?”

    李清微當然不會承認,他說道:“自然沒有!”

    宋慈此時說道:“那便好!”

    這個時候,竹英姑從後堂推著一個小車走了過來。

    車上掛著一層蚊帳,而裡面盡是蒼蠅的嗡鳴聲。

    此時李清微才恍然大悟,他拱手說道:“宋大人不必試了,本王認罪伏法!”

    現在的李清微著實佩服這個法醫鼻祖。

    宋慈想到的這個辦法,雖然看上去有些不雅,但確是能直接驗出這把是不是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