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君 作品

第三百四十九章宋慈斷案

    因為李清微幫了自己的大忙,所以宋慈要獎賞李清微。

    而要依律審理他也是真的,雖然宋慈很佩服李清微的所作所為,也很感謝對自己破案的幫助,但是濫用私刑,害人性命是要不得的。

    不然人人都憑藉武力動用私刑,沒有了法律道德的約束,那麼這個世道豈不是要亂套了?

    如果李清微將情況告知給宋慈,整個案件由他來懲辦的話,那麼宋慈會奉李清微為座上賓,而不是今日的“階下囚”。

    宋慈代表的是大宋的王法,王法之中是禁止動用私刑害人性命的,而且這次還是朝廷命官。

    宋慈要維護大宋王法的“尊嚴”,自然今天要把李清微帶到堂中問話。之後將證據,還有奏摺送到宮中。

    宋慈雖然可以定李清微的罪狀,但是他卻沒權力懲辦李清微。

    他雖然有皇權特許的拿人特權。但是他可沒有包拯的三口御賜鍘刀。

    因為李清微不是普通的貴族,而是宗室貴胄。

    如果只是一般的世襲貴胄的話,宋慈是有權力懲辦的。但是宗室貴胄就不一樣了。

    宗室貴胄犯罪的話,只能是三司進行不公開審理之後,呈報給皇帝審閱。然後由專門管理皇室宗親的“宗正寺”來按照皇帝的意思定罪。

    因此宋慈只有“審理”的權力,然後上個摺子,出一個懲處的意見。他沒有直接給李清微這樣的宗室,尤其是直系宗親貴族定罪的權力。

    所以今天把李清微叫來,只是單純的“審理”而已。

    宋慈此時說道:“衛王殿下還是不要裝糊塗的好。既然下官敢明目張膽的將你這一皇親貴胄帶到我這提刑司,那邊說明下官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王爺與殺害工部郎中一家的兇案有關。”

    李清微此時站起身來說道:“那麼就請宋大人說說證據吧。若是宋大人說的有憑有據,那麼本王甘願伏法。”

    宋慈此時也走下了堂來,此時竹英姑將之前李清微丟下的沾染血漬的夜行衣,捧到了李清微的面前。

    李清微看看自己扔下的血衣,然後說道:“宋大人單憑這一件衣服,就想定本王的罪,未免有些武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