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上孤橙 作品

第517章:和離妹的交流,買下五部金庸小說翻拍權!

    12月26日。

    世紀影視公司,以50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神凋俠侶》、《笑傲江湖》、《射凋英雄傳》、《倚天屠龍記》、《鹿鼎記》五部金庸劇為期5年的翻拍版權。

    關於金庸小說的翻拍版權,在以前,香江tvb電視臺拍的時候,每部50萬港幣。

    而央視翻拍《笑傲江湖》時,金庸只是象徵性收了1元人民幣,作為版權費。

    想當年,金庸在接受採訪被問及“你喜不喜歡你的作品視像化地出現於銀幕和熒幕”的問題時,回答說:“基本上,我不反對把我的書拍成電影電視,觀眾看完戲,反而有興趣再看書,會有更多人去看書。”

    而在回答“你不喜歡看自己的小說改編成的電視劇,那為什麼還賣版權”的問題時,金庸則說:“沒辦法,就像我生了15個小孩,自己照顧不到,只好交給託兒所、幼兒園一樣。他們虐待我的孩子,我很生氣,也只好與校長交涉。他們把我的小說改得不好,我以後再不賣了,就像知道這家託兒所不好下次再不送孩子進去了。”

    言下之意,出賣版權是肯定的,關鍵是買家要選擇好。

    可見,在自己小說影視化的問題上,金庸的態度,也是積極的。

    因為,一方面,影視化改編拍攝需要購買版權,從而能夠獲得經濟利益;

    另一方面,作為一個深諳媒體強大功能的資深媒體人,他很清楚小說和影視劇在發行、發展上的互動關係,其小說的影視化無疑會在更大的空間、更久的時間裡提升小說的傳播、存留效果;

    還有一點是,儘管影視化版本已經很多,但改編成功者寥寥,金庸希望他的武俠小說,能夠被成功改編。

    也因此,當央視版《笑傲江湖》準備拍攝時,鑑於央視在中國的權威性和影響力,以及此前在改編拍攝《三國演義》《水滸傳》等經典名著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功。

    金庸不惜犧牲暫時的版權利益,而僅以象徵性的1元人民幣,將《笑傲江湖》的版權送給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