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小侍醫 作品

第五百八十二章 打破枷鎖

    開始很多人家就想把女兒早點嫁出去,換彩禮,又能省一個人的口糧。

    而現在閨女成寶貝疙瘩了,導致彩禮瘋漲,亂象叢生。

    老人都說這是胡鬧什麼啊,千年的規矩,竟然說是因為土地說改就改了?

    而楚傑可不想養出來一群的剩女,乾脆一聲令下,年滿十九歲還沒結婚的女子,不在有分配土地的權力。

    甚至如果超過二十歲還沒出嫁,那就需要交納罰款。

    這下子,都老實了,只要是到了結婚年齡的,那都是十六七歲了,雖然他一再的規定,十八歲才可以結婚出嫁。

    甚至鎮長那裡也是明文規定,不到十八歲,就不給婚書登記。

    按照新的湖廣律法,你們夫妻結婚是需要去登記的,證明以後你們成一個家庭了。

    如果不登記,那就不是夫妻,官府不承認,普查人口的時候,可是連老夫妻都登記上了。

    這個百姓沒什麼意見,因為登記了才能發土地呢。

    可是百姓有的是辦法隱瞞,比如十六了,說十八了。

    其實這法律,到了鄉下都不管用了,還能真的和他們較真那麼仔細?

    楚傑也想婚姻自由,但是現在條件不允許啊,只能是強迫了。

    剛發了土地,女兒登記都十八了,如果現在不嫁,到了五年,那還嫁個屁,到時候是老姑娘了。

    也沒她的土地了,那還是出嫁吧,甚至到了二十歲還沒結婚,可是要罰款呢。

    不過也規定了,以後女兒回孃家,不能在攔著。

    而女婿也有贍養岳父岳母的責任,不能在隨意打罵妻子。

    那都是犯法的,人家嫁給你了,是跟你過日子的,不是讓你欺負的。

    你要是願意就娶,不願意,打光棍去吧。

    打光棍政府不管,只要正常交稅就行,這讓男方家裡也犯愁了。

    這是娶回來個奶奶啊?不聽話了,還打不得,三天兩頭往孃家跑也不行。

    乾脆娶個外地的,距離遠,看你怎麼跑回孃家。

    老百姓吃飽了,屁事就多了,一幫剛下來的鎮長,副鎮長,成天為這些屁事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