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拉夫 作品

第八百零七章 成為民意代表的可能與安靜的校園

「別了別了,佈雷德先生,你不要再誇我了。我可不是當議員的材料,再說了,我又不是耶魯社區的人...」

嘴裡說著婉拒的推詞,但略有閃動的眼神,卻已經逐漸暴露了卡特的內心...

成為美國國會眾議院的議員...

說實話,對卡特來說,沒什麼吸引力!

這個議員,聽上去好像很牛逼,但實際上,對自己的幫助並不大。一方面,是眾議員的任期過於短暫,且要求議員必須是選區居民...

這意思是,如果卡特想要走耶魯社區民意代表,紐黑文民意代表這條路,然後宣佈參選眾議院議員。那麼卡特必須本身就是紐黑文市民,甚至細分過後,必須是紐黑文市幾個選區之一的居民。

操作上難度並不大,但卡特並沒有在紐黑文定居的打算。

另一方面是,眾議院比較核心的權力在於稅務政策的制定!

在美國,任何關於徵稅方面的提案,必須由眾議院提交。換句話說,哪怕參議院和總統都想加稅,但只要眾議院不提,這個稅就不能加!發起有關稅務問題討論會議的權力,只有眾議院有!

但眾議院那麼多席位,這玩意也不是某一個人說了算的。哪怕自己成為了議員,想要搞減稅,說服不了其他人,也是無用。

另一個眾議院的權力,在於彈劾權!有點類似中國古代言官,可以彈劾包括總統、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內,幾乎任何官員!

但同樣的問題,議員有彈劾的權力,卻沒有決定權!

彈劾桉,最終都會提交到參議院審核。只有在參議院三分之二的席位,表示彈劾無誤的情況下,這個彈劾才能成立!

把這第一個眾議院集體的權力和第二個眾議員個人的權力都拿出來比一比後,卡特發現,起碼就目前來看,自己一個都不需要...

那幹嘛還費那個心思去鑽研呢?!

不過有關聲望的部分,的確吸引到了卡特的興趣。

怎麼想,混個民意代表好像都不虧!

信譽、商譽更好不說,在政府公關方面,也能獲得更多的尊重。畢竟,咱可是代表嘛!咱背後有人哩!

而以目前的發展態勢來看,只要自己願意在紐黑文待下去,成為民意代表幾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