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拉夫 作品

第六百一十七章 娛樂業的精髓:調動多巴胺

    一聽賭場這兩個字,在傳統觀念裡,包括在曾經卡特的眼裡,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及其賺錢...不,應該說是搶錢的行當!

    無論是影視作品,還是小說裡,都將賭場描述為一種幾乎穩賺不賠的生意。可問題來了...

    在美國這樣的政治體制下,就像卡特問本傑明的話一樣:

    既然新澤西州能通過三十萬公民集體公投的方式,完成該州的博彩合法化,那為什麼我們不能這麼做?為什麼別的州,不這麼做?

    要知道,新澤西州在美國,其實不能算是一個很窮的州,比他窮得州海了去了...為什麼別人都不這麼幹?

    關於賭場的信息,來源方面毫無疑問是來自某位不願透露姓名且酷愛帶小紅帽的傢伙。用他的話講,他之所以想參與賭場業務,一方面是,自己就投資一座酒店式賭場,業務重心也不是完全砸在賭場上。賭場生意要是不太行,乾脆砍掉,做酒店這個老本行,完全不衝突呀...

    另一方面則是,新澤西州這個位置,相對而言,更容易吸引到東海岸的客戶們。加上自己在紐約的狐朋狗友圈,對一家酒店式小賭場來說,他本身也不需要太多的客人,有他們捧捧場,基本也夠了,屬於風險很低的那種投資,並且還做了兩手準備。

    當時,卡特就曾好奇地問過他:

    “賭場難道不是很賺錢嗎?”

    “呵?賺錢...你是沒看到這幾年的拉斯維加斯,都虧麻了!金沙集團一年虧了好幾個億。不光是拉斯維加斯,就你們康涅狄格那邊的賭場,你沒瞧見嗎?紐約到處可見的免費賭場大巴,上車就給你送20美元的賭資,如果賺錢的話,他們犯得著這麼下本去攬客嗎?”

    “康涅狄格還有賭場?這裡的博彩業不是非法的嗎?”

    “在康涅狄格是非法,但在康涅狄格的印第安保留地是合法...”

    紅帽慵懶地伸了個懶腰:

    “紐約人通常想玩都是去康涅狄格,不過正所謂再好的東西,時間長了都會膩一樣。印第安保留地的賭場,雖然很有那種古樸的韻味,但到底少了一點激情。所以,我覺得這是我的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