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拉夫 作品

第六百零五章 你可帶了個好頭啊!

    投資先鋒領航,除了收穫一個沒啥子用的最大股東名頭,實質性好處,暫時根本見不到。

    當然,這倒不是基於先鋒領航的份額,發行屬於黑旗銀行自己的“保本升值”理財產品,在fdic那裡受了挫,純粹是...利率!

    對錢放在銀行的處理來說,最穩妥的辦法肯定是存款!

    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儲戶存款被記入的方式是銀行負債!簡單來說,你每往銀行裡存入一塊錢,就相當於銀行向你借了一塊!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無論是從樸素的個人情感,還是從各國法律中,對於這一點的要求基本都是一致的。無論銀行當年盈虧如何,借了錢,就得還!這個才是真·保本...起碼是賬面上的保本...

    而購買所謂的“保本升值”理財產品,那就是投資行為了!屬於需要客戶自己承擔虧損風險的!

    正常年景裡,存款利率下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只要高於存款利率,那多少對一些不怎麼差錢,卻又喜歡安逸的客戶來說,很有吸引力。然而...

    如今的年景並不正常!

    在存款利率高企的1982年,存款的利率都比大盤漲幅還高了,你以標的物是大盤成分股的先鋒標普500etf為基礎發行的理財產品,回報率該如何制定?

    比存款高,中間的差額就得自己填。甚至於從某種角度上講,同樣是“保本升值”產品,同樣是在基於保守策略,在保本之餘,追求一定收益的操作...

    在國內或許可以直接宣傳,反正法無禁止即可為嘛;可要是在美國,你只要敢打出保本的名號,那就必須要做到,一旦沒做到,比如哪一年讓客戶的利益出現了虧損,那麼這無疑就是違背了聯邦廣告法中對於廣告真實性的要求...

    即便是默許卡特這麼幹的fdic,都要求卡特在做這個理財產品時,必須額外簽署一份類似於保險性質的合同:即,如果收益發生虧損,那麼銀行將出資填補差額...

    不能說和存款性質一模一樣,但只能說略有不同的玩法,就註定了卡特不可能將這個理財產品的利率放大。一旦放得過大,那後果,都是自己賠錢賠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