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拉夫 作品

第三百二十三章 獨立董事

    “知道了知道了!”

    ···

    ···

    揮別家人,收拾好行李,再帶上兩個不知道實力咋樣,但看上去挺唬人的保鏢,卡特坐上了前往孟菲斯的飛機。

    每每想到此時的忙碌,卡特都不得不感慨創業之艱辛!

    本來還想著拿到通知書了,可以好好歇一陣子。等著豐田那邊的信來了,然後幫忙阿蓋爾市政府那邊敲敲邊鼓,讓工廠落地就好了呢,結果...

    人算不如天算啊!

    “公司架構改組完成了嗎?還有ipo團隊?”

    “已經差不多了,該重新簽訂的協議也簽完了。這是董事會、監事會的預設結構,你看看!”

    伸手接過吉納斯遞送來的文件,卡特大略地看了看。董事會和監事會沒什麼好說的,一個制定公司的發展戰略;一個負責監督公司正常運行。

    值得一提的是,自70年代初的水門事件醜聞後,美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下了新的要求:所以上市公司必須設立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以監督公司內部的違規運營問題。而這一要求,到了80年時,更加變本加厲:

    在上市公司所有的董事會席位中,獨立董事的席位數量不得低於總席位的三分之二!並且看資料上的備註,現在還有人在鼓搗,想要將董事候選人的決定權力移交給由獨立董事組成的提名委員會。只是這一點,暫時還沒有實行,所以不用考慮。

    所謂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內部擔任任何實際職務的董事成員。簡單說就是董事會成員裡,未來將充斥大量的各大資本代表,散戶代表等等...

    老實說,在看到要求獨立董事席位在董事會中不得低於三分之二時,卡特便理解了為啥喬布斯會有被趕出蘋果的一天。一旦董事長的投票權重不夠,這幫各大資本的人,完全可能聯手將你踢出局!

    饒是卡特自認為自己是條沒有夢想,滿眼都是庸俗的鹹魚,只要能賺錢,哪怕喪失公司控制權也沒什麼。可當他真看到這樣的規定是,也忍不住吐槽,或者說抱怨道:

    “這特麼哪個臭傻逼定的規矩?必須按這個執行嗎?”

    “怎麼說呢,你可以不完全按照這個規定執行。畢竟證監會只要求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嘛,但不幸的是,紐交所、美國證券交易所都要求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處於多數地位。”